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中国代表就国际人权交流与合作提出四点原则性建议

2016年03月03日 06:06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 

  中国外交部人权事务特别代表刘华2日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31次会议上发言,就国际人权交流与合作提出中方的四点原则性建议。

  刘华说,首先,各国应恪守《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国不分大小,民不分贫富,一律是国际社会平等成员。人权交流与合作必须尊重各国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遵循国际法基本准则。

  第二,应该尊重各国人民的自主选择。各国国情不同,人权保护手段各有差异。世界上没有放之四海皆准的发展模式,也没有一成不变的发展道路。治国理政并非只有一条道路可走。发展人权要始终坚持从实际出发,从人民意愿出发。

  第三,应该建设性处理分歧。“物之不齐,物之情也”。东西方人权观念各有千秋。要开展平等和建设性的对话与合作,通过务实合作增进利益汇合,增强互信,缩小分歧,共同寻求促进人权保障的有效途径。“点名羞辱”、政治化和双重标准只会激化矛盾,于事无补。

  第四,平衡推进两类人权。民生和民主是人权的两个面。公民政治权利、经社文权利和发展权互相促进、相互依存,不可分割、不可孤立。各国应根据本国国情,将人权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结合起来,统筹个人权利和集体权利,兼顾权利和义务的平衡。(记者聂晓阳 施建国)

【编辑:王永吉】

>国内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