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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美卿委员:建议减轻育龄家庭负担 提高生育意愿

2016年03月05日 13:18 来源:中国经济网 参与互动 

  十八届五中全会宣布二孩政策全面放开,为应对老龄化加速和适应经济新常态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但改革措施要收获实效,必须直面生育意愿低迷的局面。“短期来看80后是生育中坚力量,但生育意愿总体不高,未来90后的生育意愿更加淡薄,其中养育负担是影响生育意愿的一大要素。”全国政协委员、香江集团总裁翟美卿建议,国家应出台配套鼓励政策,减轻他们的后顾之忧,让普通育龄家庭敢于生、养得好。

  图为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妇联常委、香江集团总裁翟美卿。中国经济网记者郝红波/摄

  具体来说,翟美卿委员提出以下四点建议:

  第一,给予家庭税收优惠。

  经济压力过大是80后、90后们对二孩望而生畏的重要原因,在政府无法强制要求涨薪的前提下,建议允许用家庭养育支出抵扣个人所得税,以免使普遍二孩政策最终成为较少数特别富裕家庭的“特权”。

  财政部数据,2014年全国一般公共财政收入约14万亿元,其中个税占比仅5.26%,可见个税不仅不是财政收入的支柱性税种,而且比重轻微,因此给予生育家庭个税优惠政策并不会对财源构成决定性影响。建议将与育儿相关的抚育、教育、医疗等支出纳入抵扣个税的范畴,可以一定地区为单位,统计上述支出的平均值予以抵扣,便于统计。

  同时,正在酝酿中的房产税也应到考虑到计生政策的影响,尤其是二孩家庭对房产购置需求可能更高,意味着压力也可能更大。

  第二,加大民生资源建设力度。

  建议加大教育、医疗等民生资源的均衡化、优质化建设力度。一直以来推行的种种民生类改革类措施成效明显,但与追求优质学位、名医就诊有关种种负面事件依然不少,同样会增加养育负担。未来需要进一步加大步伐。

  第三,延长二孩带薪生育假期。

  目前母亲享有的带薪产假,二孩较一孩缺少一项晚育假期,该假期由各地立法机关规定,通常为30天。建议为合法二孩母亲增加奖励性假期,使产假待遇完全一致。目前的奖励性产假即晚育假,考虑到晚育同样可能对生育意愿产生抑制作用,建议更改“晚育假”这一名称。

  父亲享有的带薪陪产假同样应当予以同等保障。国家并无陪产假规定,各地做法各有不同,大多为一孩父亲提供从7天到15天不等的陪产假,二孩基本没有陪产假。建议国家对父亲的陪产假予以保障,且一、二孩待遇一致,具体时限授权各地自主确定。

  此外,由于对带薪产假的规定散见于《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及各地计划生育条例当中,劳动法中并没有相关表述,现实中有用人单位以此为由拒绝为员工提供完整假期。建议在为合法二孩父母增加奖励性假期的同时,同步修订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衔接一致,且强调带薪的要求。

  第四,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所有鼓励性政策都离不开资金保障,建议政府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在现有央地税收分成体系难以动摇的背景下,中央财政应承担起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责任,并主持跨地域民生工程。人口流入大省配合,既在人口输入地为流动人口提供资源保障,又适当反哺人口输出大省。

  此外个别改革措施可能增加用人单位负担,需要避免抵消改革实效。建议加大社保基金的参保范围,适当增加财政资金输入,同时加快现有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探索步伐,以此补贴用人单位及工薪族负担。

  代表委员小资料:

  翟美卿,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妇联常委、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主席、现任香江集团总裁。

  2005年,她所成立的"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成为民政部批号"001"号首个国家级非公募基金会,开创了中国公民个人出资兴办非公募慈善基金会的先河。(记者 郝红波 )

【编辑:陈鸿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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