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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岚代表:建议老人换房与儿女邻住减免“个税营业税”

2016年03月05日 16:44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 

  “中国是高度重视家庭和亲情的社会,几千年的传统形成了尽孝养老是子女应尽责任和义务的社会价值观,要鼓励子女与老人共同或相邻居住,照顾赡养老人,支持‘一碗汤距离’的亲情居家养老。”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住建厅厅长周岚建议,对于同城子女与老人为相邻居住而换购住房的,等面积置换部分免征或减征相关税收。

  周岚说,随着我国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化,社会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据有关部门统计,截至2015年底,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已达2.21亿人,约占总人口的16%。有调查显示,不少老人及子女希望,既能住得近相互照应又能彼此享受独立空间,即“一碗汤距离”,意思是给老人烧个汤,送过去还是热气腾腾的。

  “子女与老人共同或相邻居住,照顾赡养老人,这样的亲情居家养老,既有利于弘扬中华传统文化,也有利于降低政府支持养老的压力,对老人而言,又是最贴心的照顾安排。”然而,周岚调查了解发现,按照现行的房屋买卖税收政策,老人或子女调整住房涉及的交易成本较高,成为不少家庭居家亲情养老的障碍。

  为鼓励和支持亲情居家养老,周岚建议,为在同城市实现子女与老人的相邻居住而换购住房的,等面积置换部分免征或减征相关税收。比如对个人所得税,等面积的部分可免征;2年以内的营业税可酌情减征。这样卖掉原有一套90平方米、换购为相邻居住或购买三代同堂住房的,按照成交价每平方米2万元匡算,居民可获得1.8万元个人所得税免征优惠以及一定比例的营业税扣减优惠。

  “政府虽然减少了一部分房屋交易税收,但减免税收的同时可以大大释放社会有效需求,契税的税收规模可以较快增长,政府支持养老机构和养老事业发展的压力也可大大降低。更重要的是,这是一项弘扬中华传统文化的民心德政好事。”周岚说。记者刘巍巍

【编辑:陈鸿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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