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楼继伟直陈劳动法问题:恐最终损害劳动者利益

2016年03月07日 15:3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视频:楼继伟谈财税改革推进速度和落地率  来源:中央电视台

  中新社北京3月7日电 (记者 傅艺明 石岩)中国财政部部长楼继伟7日表示,对于企业和雇员,《劳动合同法》的保护程度是不平衡的。“本意是保护劳动者,但可能最终损害了一些劳动者的利益。”

  当天,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记者会在北京召开,楼继伟在记者会上发表上述观点。

  楼继伟表示,现行《劳动合同法》是以标准工时制为基础,不适用于灵活用工。对于外向型的以加工贸易为主的企业,在“没有订单的时期会比较为难”。此外,薪酬的过快上涨可能造成企业成本上升,使企业迁至其他国家,最终减少劳动者就业机会,损害的还是劳动者的利益。

  “这几年薪酬上涨是超过劳动生产率的,长期这样是不可持续的。这里有各方面原因,不能说跟《劳动合同法》没有关系。”楼继伟说。

  楼继伟同时表示,现行《劳动合同法》对在职职工保护较多,但职工可以提前一个月不说明原因辞职,会影响企业对员工技能培训的投入;另一方面,如果一个职工工作不努力,企业很难对其实施解雇,“位置只能被占着,对新入职的职工就会就形成歧视”。

  在今年2月召开的中国经济50人论坛上,楼继伟也曾以学者身份表示,《劳动合同法》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劳动力市场僵化。职工可以不说明任何原因辞职,但企业主不能随意解雇工人,这降低了企业投资人力资本的意愿。去年在清华大学经管学院的演讲中,楼继伟亦提出过类似观点。

  “财政部是个宏观部门、综合部门,看到这些问题要指出来,因为这个问题会对整个经济产生影响,财政在支出和收入方面也都因此受到了影响,我们需要做出矫正。”楼继伟说。(完)

>国内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