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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广东人大代表约见制度:从纸上建议到面对面交锋(2)

2016年03月12日 04:19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参与互动 

  去年11月上旬,选联工委就此问题开展了回访活动,并邀请李慧琴、房玉红两位代表参加。

  部门发来征询意见表

  约见结束后,陆翠芬曾收到省水利厅的一份答复和一份征询意见表,在省水利厅的答复中,解释了广东省城乡供水发展现状、正在探索破解难题的有效途径,并称“省委省政府已决定力争在2018年底实现村村通自来水”。

  在答复中还附有相关联系人和电话,陆翠芬告诉北青报记者,她可以随时打电话给相关负责人了解最新进展。

  省人大向代表反馈情况

  陆翠芬告诉北青报记者,在约见之后,省人大常委会也会向她反馈事件进展。“一般的情况是,一个建议提出来,交给哪个主管部门去办后,主办部门会对省人大汇报,不会向我们代表汇报,不过省人大会向我们代表反馈情况。”

  与陆翠芬不同的是,谢小云在约见之后,司法部门曾经与她进行过多次沟通,“特别是检察院,他们真的尽了力”。

  在征询意见表中,陆翠芬对承办单位的答复“基本满意”,她这样写道,“省人大等相关单位对该建议的跟进十分重视,还专门聘请第三方单位开展评估工作,所以对省人大十分满意。但在建议交由省水利厅主办后,由于至今仍没有明确的解决办法,为了有效地解决建议提及的问题,为此恳请省水利厅加大力度跟进”。

  内存

  2015年8场约见

  从2015年1月16日,陆翠芬等几位代表约见多个有关部门负责人开始,广东省连续进行了8场约见。

  ①

  2015年1月16日

  就关于农村村居饮用水难与用水存在问题的有关建议,陆翠芬等广东省人大代表约见了省政府办公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省住建厅等多个有关部门负责人;

  ②

  2015年5月19日

  杨奇龙、李金东等9位省人大代表就如何加大力度解决广东省普通公路养护建设资金、管理和监督等问题约见省交通厅、发改委、财政厅、扶贫办等有关政府部门负责人。

  ③

  2015年7月28日

  黎智明、房玉红等6位省人大代表就《关于加快推动我省风电项目建设,助力粤东西北振兴发展的建议》答复有关问题,约见省发改委、环保厅、林业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④

  2015年8月7日

  黄海燕、黎名准、陈小青、刘晓乐、袁爱民、李启和等6名省人大代表就解决学前教育存在的问题约见省教育厅、编办、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人。

  ⑤

  2015年8月27日

  谢小云、徐嵩、陆增康、刘伟全、刘涛、高海涛等6位省人大代表,就关于加强规范罪犯保外就医管理的问题,约见了省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与监狱管理局等机关负责人。

  ⑥

  2015年10月15日

  陈华飞、辛瀑、房文翠、刘涛、蒋铮、邢益强、赖木扬、何莲华、徐飞等9位省人大代表就从源头上治理利用网络改号电话实施电信诈骗犯罪行为约见省法院、省公安厅、省通信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监局以及电信运营商有关负责人。

  ⑦

  2015年11月20日

  毛桂平、俞雪花、谭燕红、陈忻、王炳文、周广荣等6位省人大代表就加快广东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约见省民政厅、财政厅、发改委等政府部门负责人。

  ⑧

  2015年12月18日

  应李金东、陈美华、郭伟光、黄长城、万军等省人大代表要求,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组织代表就所提建议办理情况不满意的问题,约见省发改委、国土厅、环保厅、交通厅、水利厅、国资委等政府部门负责人。

  释疑

  接到代表请求后会做哪些工作?

  选联工委副主任潘江在《暂行办法》向社会公布时曾对媒体表示,“我们接到代表书面提出约见要求以后,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部门会尽快进行研究,对代表提出约见的内容,首先我们分析是不是属于《暂行办法》里规定的范围内的内容,如果属于,我们会尽快与代表取得联系,尽快安排与国家机关负责人的联系和沟通,来协商安排约见的时间,但是这个办法里面没有规定具体多少天内,我们会尽快去安排好这个工作。”

  代表提出哪些问题可以约见?

  《暂行办法》规定,6个方面的问题可以提出约见请求,包括:宪法、法律、法规的实施;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的执行;省人大代表议案与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省人大代表认为确有必要且属于代表履职范围的问题。

  陆增康等代表向北青报记者表示,代表们提出的问题必须是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陆翠芬也赞同上述意见,“人大代表不能随便浪费一个约见的机会,一定要慎用、用好,不能滥用。”

  此外,陆翠芬表示,约见的问题应该是牵涉到很多部门,“如果问题只牵涉到劳动厅一个部门,不存在联动,我感觉就没必要约见,与单独去这个厅里没什么区别”。

  政府方的书面答复包括哪些内容?

  《暂行办法》规定,“被约见的有关国家机关应及时办理省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并将办理情况在三个月内书面答复提出约见的省人大代表,同时抄送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部门”。

  陆翠芬告诉北青报记者,在第一场约见结束之后,关于她提出的建议,相关部门在限定期限内曾经给出了答复。“建议一般不会现场答复,通过书面答复给代表们,包括相关部门的短期做法和长期做法”。

  代表们对政府答复不满意怎么办?

  选联工委副主任潘江对媒体表示,“如果约见后不满意,按照《暂行办法》的规定,对于约见后有的部门办理答复代表不满意的,我们会交由这些部门重新办理。”

  俞雪花也是广东省的一名老代表,去年11月,俞雪花等6位省人大代表就加快广东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约见省民政厅、财政厅等政府部门负责人。

  她告诉北青报记者,如果政府部门在沟通之后对相关承诺尚未改进,或者政府的后续作为没有达到预期的承诺,代表会在第二年的大会上继续提相关的建议。

  “约见制度”与之前制度的区别

  “约见制度在以前基本上是不可能的,”陆增康说,“代表们都很高兴,通过这个平台,可以跟相关部门直接对话。”

  陆增康告诉北青报记者,在该制度施行前,广东省人大代表写出建议后,通常要通过省人大安排,由省人大牵线,再让相关部门在1至2个月内给予书面答复,“这些始终隔了一种直接对话”。

  在不少广东省人大代表看来,通过约见制度提出的问题,比单纯通过纸面去解决更直接、明了和快速。

  该制度有哪些需要完善的地方?

  在首次参加完约见之后,陆翠芬对约见制度也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我建议省人大可以更加明确提出,约见的问题必须要有共性、对社会影响大,才可以约见,不要让人觉得每个人都可以为自己的问题进行约见。”

  同时,陆翠芬还提出,“广东省人大对约见的问题一定要做好审核和把关。”

  该制度下一步的走向是什么?

  北青报记者获悉,选联工委正在考虑异地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制度。

  2015年8月,广东省人大代表在线交流平台通过验收正式建成使用,实现了省市县三级的联网互通,全省近800位省人大代表可以足不出县,通过在线交流平台与省人大常委会联系。

  据广东省人大官网显示,省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正在考虑安排议案建议办理过程中远程面对面沟通活动、安排代表在异地参加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的活动。

  记者 孟亚旭

【编辑:官志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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