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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一基层检察院6名领导因违规公款宴请等被查处

2016年03月27日 22:22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 

  广东省纪委27日对外通报,清远市纪委近期查处了清远市清城区检察院顶风违规公款宴请和发放福利等问题,对该院6名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严肃问责,给予清城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运成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分别给予清城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杨镜明和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罗庆中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分别给予清城区检察院办公室主任李友强、案件管理中心主任蓝永芳党内警告处分;对其他3名党组成员进行了相应的问责。

  据通报,2013年1月至2015年6月,清城区检察院多次违规组织公款宴请活动共开支480.32万元,其中在各类酒店接待餐费105.53万元,在单位内部饭堂接待餐费78.18万元,购买大量高档烟酒茶等296.61万元。费用主要从办案专项经费等科目违规列支,甚至以其他名义套取。2013年3月该院还违规为干部职工发放共24.8万元旅游费用。2014年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2015年省检察院检查组发现其问题后仍敷衍整改,直至案发后才动员全体人员退款。

  纪检部门认为,清城区检察院违规公款宴请和发放福利问题涉及该院全部班子成员。王运成作为单位“一把手”,带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纵容指使下属安排违规宴请。其他班子成员尤其是纪检组长杨镜明及分管财务的副检察长罗庆中,对该院存在的违反财经纪律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不制止也不如实向组织报告,还多次参与违规吃喝和接受违规发放的单位福利,因此做出以上处分决定。

(记者毛一竹)

【编辑:于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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