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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全国审结毒品犯罪案13.9万件 重刑率近两成

2016年04月07日 10:1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2016年1月19日下午,北京朝阳公安分局禁毒中队的民警来到和平街社区,现场为辖区里的“朝阳群众”讲解如何识别毒品、辨别吸毒人员。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中新网4月7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刑五庭副庭长马岩今日介绍,据统计,2015年,全国法院新收毒品犯罪案件142000件,同比增长30.79%;审结139024件,同比增长30.17%,审结率93.63%;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犯罪分子137198人,同比增长25.08%。

  最高人民法院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并回答记者提问。

  马岩介绍,2015年,各级人民法院继续坚持对毒品犯罪依法从严惩处的指导思想,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认真做好毒品犯罪审判工作。

  据统计,2015年,全国法院新收毒品犯罪案件142000件,同比增长30.79%;审结139024件,同比增长30.17%,审结率93.63%;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犯罪分子137198人,同比增长25.08%,其中,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至死刑的27384人,同比增长10.17%;重刑率为19.96%,高出同期全部刑事案件重刑率10.59个百分点。

  马岩介绍,在审判工作中,各级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并突出打击重点。对走私、制造毒品、大宗贩卖毒品等严重毒品犯罪,具有武装掩护、暴力抗拒查缉、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等严重情节的毒品犯罪分子,以及毒枭、职业毒犯、累犯、毒品再犯等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毒品犯罪分子,坚决依法严惩,该判处重刑和死刑的,坚决依法判处。

  马岩介绍,最高人民法院对报请核准死刑的毒品犯罪案件,凡属被告人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极大、罪证确实、充分、依法应当适用死刑的,坚决依法核准。通过充分发挥刑罚的惩罚和威慑作用,遏制了毒品犯罪快速蔓延的势头,为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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