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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严处冲击法庭、威胁殴打司法人员等行为

2016年04月14日 10:5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最高法:严处冲击法庭、威胁殴打司法人员等行为
    4月14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

  中新网4月14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主任胡仕浩今日介绍,修改后的《法庭规则》规定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诉讼参与人,毁坏法庭设施,抢夺、损毁诉讼文书、证据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今日召开新闻会,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相关内容及回答记者提问。

  胡仕浩介绍,经过深入调研论证和广泛沟通协调,最高人民法院对《法庭规则》进行了新的修改和完善,修改后的《法庭规则》共计27条,除对原有条文进行直接修改外,新增加的内容有15条。

  胡仕浩介绍,修改后的《法庭规则》更加注重规范法庭秩序:

  ——一是规定法庭内人员不得鼓掌、喧哗,吸烟、进食,拨打或接听电话,确保正常的庭审秩序。

  ——规定非经法院许可,不得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防止片面化、碎片化的信息误导舆论,干扰审判。

  ——规定检察人员、诉讼参与人发言或提问应当经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许可;旁听人员不得进入审判区,不得随意站立、走动,不得发言和提问。要求行使权利需依法、有序。

  ——规定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不得携带标语、条幅、传单进入法庭。要求当事人通过理性方式表达诉求。

  ——规定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诉讼参与人,毁坏法庭设施,抢夺、损毁诉讼文书、证据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

  此外,胡仕浩介绍,修改后的《法庭规则》明确公众关注度较高,社会影响较大,法治宣传教育意义较强的依法公开进行的庭审活动,人民法院可以通过电视、互联网或者其他公共媒体进行图文、音频、视频直播或录播。让更多的人民群众通过便捷方式旁听庭审活动。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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