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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新余仙女湖水质污染肇事企业已查明

2016年04月14日 10:5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南昌4月14日电(苏路程)记者14日从江西省环保厅了解到,初步调查,造成江西新余仙女湖水污染的肇事企业是已经关停的原宜春中安实业有限公司。

  该企业位于宜春市袁州区彬江镇彬江村与新余市分宜县分宜镇角元村交界处,法人代表为曾平华,于2014年8月20日在宜春注册,注册号为360902210040432,原注册经营项目为农业项目开发、有机肥生产、销售。2015年3月被宜春市袁州区彬江镇人民政府关停。

  经查,2016年3月6日至4月5日,该企业主在没有申请改变经营范围、无环评审批手续,无有效的污染治理设施的情况下,以从湖南衡阳等地拉来的危险废物为原料,生产铁渣、锌渣、氯化钾、硫酸钾和海绵铟等产品。该企业属非法生产。

  经检测,该公司原料中含有大量的镉、砷、铊等有害重金属,为规避监管,其私设约2.5公里排污管,间歇性的恶意偷排未经任何处理的污水,该厂外排口水中镉浓度4655mg/L,超过标准46550倍。

  环保部门认为,该公司生产时间、排放污染物种类与仙女湖受污染的时间、污染物种类相吻合,且企业污染物排放量与湖区污染物总量基本相符,可以基本确定该企业是造成仙女湖污染的污染源。

  目前,环保部门已截断了该企业的排污管道,封存了生产设备、原料和厂房,企业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已被警方控制,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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