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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切实规范土地储备职能和融资方式

2016年04月18日 09:34 来源:中国国土资源报 参与互动 

  为贯彻落实《关于规范土地储备和资金管理等相关问题的通知》,4月15日,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会同部土地整治中心,召开全国土地储备职能和融资方式调整推进会暨土地储备区域发展研讨会。

  会议围绕解读、贯彻《通知》展开,财政部和国土资源部有关专家对文件要点进行了深入分析。国土资源部要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与财政、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银监部门的合作,切实担负起规范土地储备资金和管理、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的责任;各级土地储备机构要规范开展业务,及时调整融资方式,妥善处置存量债务,规范资金使用管理。

  部土地整治中心主任范树印表示,各土地储备机构要及时反馈贯彻落实《通知》中遇到的新问题新动向,加强对新形势下新问题的研究。一是要研究把土地储备作为实施城市规划的重要抓手,让土地储备回归本职,更多服务于宏观调控。二是开展土地储备规划研究,强化土地储备规划引导作用。三是积极探索创新土地储备实施模式,形成多角度多方案的土地利用模式。

  今年2月,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四部委联合下发《通知》,提出自1月1日起,各地不得再向银行业金融机构举借土地储备贷款;土地储备工作职能由纳入名录管理的土地储备机构承担,各类城投公司等其他机构一律不得再从事新增土地储备工作;剥离非土地储备功能,土地储备机构不再承担融资、土建、二级开发、保障房建设等工作。

【编辑:陈鸿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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