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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2016年立法计划

2016年04月22日 21:3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原标题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2016年立法计划:继续审议证券法

  中新社北京4月22日电 (记者 蒋涛)根据计划,今年继续审议证券法(修改)等10部法律案,初次审议环境保护税法等10部法律案,房地产税法等列入备选项目。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22日公布了2016年立法工作计划,包含上述内容。

  根据计划,201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继续审议的法律案包括已经表决通过的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法和慈善法、将于4月审议的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改),将于6月审议的网络安全法、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改)、资产评估法,将于8月审议的电影产业促进法、中医药法,将于12月审议的证券法(修改)。

  根据计划,201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的法律案包括将于4月审议的国防交通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将于6月审议的红十字会法(修改)、民法总则、环境保护税法,将于8月审议的海洋环境保护法(修改),将于10月审议的社区矫正法、中小企业促进法(修改),将于12月审议的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水污染防治法(修改)。

  据介绍,这些项目的审议时间可能视情适当调整。同时,为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十三五”规划、国防和军队改革等部署需要制定和修改的其他法律,也会适时安排审议。

  计划还公布了一些预备项目,包括:修改测绘法、矿山安全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行政复议法、行政监察法、档案法、现役军官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土地管理法、标准化法。制定核安全法、粮食法、原子能法、外国投资法(修改外资三法,即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房地产税法、船舶吨税法、烟叶税法、公共图书馆法、电子商务法。这些立法项目由有关方面抓紧调研和起草工作,视情在2016年或者以后年度安排审议。

  此外,计划还明确指出,按照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对实践条件还不成熟、需要先行先试的,依法及时作出授权决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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