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保护法草案:禁止购买食用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制品
2016年04月25日 10:42 来源:中国网 参与互动
中国网4月25日讯(记者 尚阳)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于4月25日举行。此次会议第二次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草案》。
《草案》提出,禁止生产、经营使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作的食品,或者使用没有合法来源证明的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禁止为食用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动物及其制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陈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