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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探索建立检察人员依法履职免责制度

2016年05月17日 07:38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参与互动 

  昨日,全国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工作会议暨第六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表彰大会召开。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会上要求全国检察机关统筹推进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支队伍建设,建设一支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他强调,要把敢于担当的干部选拔到检察机关领导岗位尤其是“一把手”岗位上,深入推进检察官员额制改革,探索建立检察人员依法履职免责制度。

  选拔敢于担当的干部到领导岗位

  2016年是换届之年,在此背景下,曹建明强调,要发挥上级检察院的协管职能,配合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做好干部培养、推荐、协助考察等工作,把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工作实绩突出、为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尽心竭力的优秀干部选拔到检察机关领导岗位尤其是“一把手”岗位上来。

  针对年轻干部的培养问题,曹建明说,要有计划地加大培养锻炼力度,多压担子,让年轻干部尽快成长进步。

  此外,曹建明表示,要加强系统内巡视,全面推行检察长向上级检察院述职述廉报告工作制度,强化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管理监督。把敢抓敢管、善抓善管作为考核评价领导干部的重要标准,对风气不正、问题成堆无人管的单位要及时调整领导班子。

  针对为官不为建立问责问效制度

  就“检察机关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问题,曹建明强调,针对“为官不为”、不敢担当等问题,要建立检察机关领导干部问责问效制度。同时,推进规范司法行为常态化、长效化,在业绩考核和干部评价中突出规范司法的内容。

  他表示,要扎实开展检察机关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制度,改进竞争性选拔干部办法,提高干部工作群众满意度。健全检察机关干部考核评价制度,科学设置实绩考核指标体系,形成正确导向。完善平时考核机制,加强考核结果在干部选任中的科学运用。

  建立检察官惩戒制度

  曹建明在会上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深入推进检察官员额制改革和检察人员职业保障改革,着力破解制约检察队伍建设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难题。

  “深入推进检察官员额制改革”是曹建明发言的重点之一,他强调,要完善员额内检察官的选任条件和程序,健全以检察官为核心的办案组织形式,充分发挥检察官司法办案主体作用。

  同时,在考核方面,他要求完善检察官管理考核制度,建立退出机制,建立符合司法规律和职业特点的检察官惩戒制度,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健全职业回避制度。

  曹建明称,要严格执行违法行使职权行为纠正、记录、通报及责任追究制度以及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等制度规定,完善检察人员社会交往行为规范,切实把检察权关进制度笼子,围绕检察权运行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司法权力、责任清单制度和检察官惩戒制度,明确司法管理权限并建立全程留痕制度,进一步完善检察权运行监督体系。

  健全因公负伤、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曹建明透露,要积极推进检察人员职业保障改革,完善薪酬待遇体系,加快建立与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相配套的薪酬制度,建立检察官助理等职务序列、薪酬制度。在检察官员额基础上,要实行按期晋升和择优晋升相结合的等级晋升制度。

  针对司法人员履职保护机制问题,曹建明强调,要探索建立检察人员依法履职免责制度,健全履行职务受到侵害保障救济机制和不实举报澄清机制,健全因公负伤、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和紧急救治“绿色通道”,完善带薪休假、定期体检以及心理咨询、疏导和危机干预机制,建立完备的检察职业保障体系。文/本报记者 孟亚旭

【编辑:陈鸿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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