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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国企新招职工10%优先录取退役大学毕业生

2016年06月21日 09:15 来源:四川日报 参与互动 

  我省多措施鼓励大学生入伍

  国企新招职工10%优先录取退役大学毕业生

  本报讯(记者 张立东)我省将加大对参军入伍大学生的奖励力度,按照不同学历情况发放一次性奖励金。退役大学毕业生也将享受到定向招录等优待。记者6月20日从省政府办公厅获悉,为不断提高我省兵员征集质量,推动全省征兵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日前,省政府办公厅、省军区司令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征兵工作政策措施的通知》。《通知》明确,今年起,省征兵领导小组将对各市(州)人民政府及省直相关部门征兵工作情况进行年度考评。其中,大学生征兵任务完成率的考核在考评指标中占比最高,达到30%。

  对大学生的征兵工作,《通知》要求加大奖励力度,明确对参军入伍的大学生,按照研究生毕业生6000元、在校生5000元,本科毕业生5000元、在校生4000元,专科毕业生4000元、在校生3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奖励金。经济条件和财力状况较好的地区,可适当提高奖励金发放标准。奖励金须在新兵入伍2个月内发放给新兵本人或其父母。在四川省外就读各级各类高校并返乡应征入伍的大学生,参照军队义务兵差旅费标准给予路费补助,按照往返途中时间和体检时间(原则上1天)累计天数,每人每天发放100元生活补贴,经费由同级财政保障。《通知》对退役大学毕业生的定向招录作了明确规定,在国家组织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中,按要求单列计划定向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认真落实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按有关规定享受政策性加分的政策。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企业在新招录职工时原则上拿出10%的工作岗位,在符合岗位所需条件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中择优录取。注重从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中选招专职人民武装干部。

  原标题:我省多措施鼓励大学生入伍

【编辑:高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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