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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濮阳市政府回应“违法拆迁”:正视问题 执行判决

2016年06月21日 10:34 来源:央广网 参与互动 

  央广网濮阳6月21日消息(记者周益帆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河南省濮阳市两个由业主集资建成的市场,在补偿协议未达成一致前,被当地政府拆除,一夜之间夷为平地,而原址开发的高档小区早已经有人入住。多位业主认为濮阳市政府拆迁违法,于2014年将其告上法庭,濮阳市政府在三宗诉讼中均被判败诉,但原告的多位业主却依然无奈:判决书生效至今近一年,濮阳市政府“既不上诉,又不承担责任改正错误,判决似乎成了法律白条”。

  商户们只好将濮阳市政府第四次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决濮阳市政府“依法启动补偿安置程序”。目前,案件正在二审当中。

  包括刘明星在内的几名业主,昨天再次拿着判决书,到濮阳市政府,希望政府能够执行判决,但仍没能得到回应,其中两名近60岁的业主,被以“在濮阳市人民政府门口手举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书喷绘图,影响市政府办公秩序”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业主们与市政府的官司,要从30年前说起。1985年,濮阳市政府发文要在市区修建一个为市民生活服务的劳动市场,同时又在中原油田职工生活区建立中原市场,满足油田职工的生活需求。因为缺钱,政府决定由工商局牵头向全社会集资建设。业主刘明星看着公告动了心:“它要建市场,出了个公告。公告上说,现在允许个人投资建那个市场。”

  于是,他拿着自己在山西打工赚来的钱,又和亲戚朋友借了一些,投资了一个铺面。“这个市场完全是由我们业主自己集资建成的,政府没有投资一分钱。我当时投资2万2千块去拿。当时那个钱是很……呀,咋说呢,从1块到10块都有,第一次交了1万块钱,整整装了一个大皮包,到还没建成,又叫交钱,我又追加了一万。”刘明星告诉记者。

  商铺在1987年正式运营。然而,随着城市的扩展,两个市场所在地已经成为主城区,2012年5月24号,濮阳市政府发文,决定对中原市场及劳动市场房屋进行征收。业主白中勤的儿子说:“补偿的时候说1平方给1平方,这没有什么疑议,但是他们侵吞了我们的共有资产,菜市场大棚和综合商场大棚,还有停产停业损失明显低于周边标准。”

  然而,补偿协议还未达成时,2012年5月30号及6月30号,两个市场先后被拆除。

  白先生说:“最早我们向省政府行政复议,拖了一年多,然后我们没办法,向国务院法制办发函,要求河南省法制办赶快给我们这个行政复议审结,审结我们不服结果,就向法院起诉。”

  刘明星等业主最先提出的,是关于濮阳市政府“强拆行为违法”的诉讼,但濮阳本地法院一直没有受理。2014年,河南省实行“民告官”行政诉讼异地受理制度,案件由鹤壁市中级法院立案。随后,业主们又针对“撤销濮阳市政府的《征收决定》及《征收补偿决定》”提出了另外两项诉讼。

  白先生介绍说:“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判决强拆违法、征收违法,还有一个补偿决定也是违法,让市政府重新做补偿决定。但一年了,市政府一直没做,我们也没有任何办法。”

  这在代理律师张艳玲看来,不可理解。“对于业主来说,首先就是要一个公平,你程序违法了,就应该纠正违法程序,依法作出补偿。政府也有给他们协商,他们认为补偿的标准过低,补偿方案确定也是违法的。法院开庭时已经指出他们的补偿征集意见是假造的,统计数据也不准确。”

  2015年10月,刘明星等人再次将濮阳市政府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濮阳市政府“依法启动补偿安置程序”。这一次,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起诉,原因是“认为这次业主的诉求和前面法院已经作出的‘撤销政府的征收补偿决定,重新作出行政行为’有冲突”。业主们上诉至河南省高院,该案二审近日在河南省高院开庭审理。

  代理律师张艳玲告诉记者,如果不履行判决,按照现有法律规定,就需要对直接负责人作出处分。但她同时也指出,这个难度相当大。业主也向河南省政府提出,处分直接责任人。如果这个事解决不了,他们就准备起诉河南省政府。按现有的征收案件来讲,还没有一个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因为没有履行判决而被处分的。

  昨晚十点左右,濮阳市政府新闻办给记者发来了一份关于此事的书面回复,里面写道:“市政府要求有关部门接受监督,依法行政。并提出以下整改解决措施。

  一是正视存在的问题。两个市场始因年久失修,基础设施严重老化,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市政府决定依法启动两个市场改造工程。当时95%以上的业主陆续与市政府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但仍有极少部分业主迟迟不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为加快项目进度,市政府对不签订协议的业主下达了征收补偿决定书。而后,依法收回了两个市场国有土地使用权。但是,在征收补偿过程中,也存在拆除未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缺乏房屋价值评估等程序违法问题。

  二是要尊重并执行法院判决。对于征收决定、拆迁行为、征收补偿决定等程序违法,市政府正在依照法律规定和法院判决,积极补正政府内部审批程序,重新作出征收补偿决定。要与业主做好沟通协调,完成补偿协议的后续工作。

  另外,依法规范行政行为,并接受媒体和社会的监督。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征收土地应按照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但补偿协议还未签署,业主的商铺就被拆,两个市场国有土地使用权谈何“依法收回”?但是,这过程中的细节,业主们显然无法再一一纠结,对于他们来说,如何重新评估损失,是目前最重要的:两个市场所在地已经建起了高楼,按照市场价格,在那片地上建起的住宅,如今价格卖到了6、7000元,商铺2到5万。

  张燕玲说,市政府曾提供过一份评估公司名单给业主。大概是五六家评估公司,业主分打电话,评估公司都说因为市场已被拆除,评估无法进行。在最近的一次开庭中,濮阳市政府的代理律师表示已经选定了一家评估公司,但具体是哪家公司,业主们不得而知。

  濮阳市政府将如何纠正自己的程序违法?又能否执行法院判决,中国之声将继续关注。

【编辑:陈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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