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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一些省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超半数为村“两委”

2016年06月23日 19:39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 

  新华社北京6月23日电(记者陈菲)最高人民检察院23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国检察机关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情况。据披露,一些省份村“两委”负责人案件超过了整个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的半数,有的市县更高达七八成。另外,基层扶贫部门的一些领导人员也成职务犯罪的易发高发人群。

  最高检反贪污贿赂总局四局局长宋寒松在发布会上介绍,从检察机关查办的案件看,扶贫领域主要犯罪主体相对固定,呈现出职务低、发案率高“一低一高”的显著特征。这类职务犯罪案件多发生在县、乡、村三级,涉案人员包括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会计、村出纳等“两委”成员和村民组长等村组干部,乡镇站所工作人员和部分县级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科级以下工作人员和村组干部占了较大比例。

  宋寒松表示,扶贫领域涉及环节长、人员多,给检察机关监督和预防贪腐造成一定难度。各地检察机关采取了多种措施,重点在发现线索和精准预防上下功夫。如有的地方与扶贫部门一道,对本地中央扶贫资金、项目进行梳理,摸清扶贫资金的种类、规模、用途等信息,逐项列出清单,全面了解掌握资金项目的发放条件、审批权限、申请流程等信息。还有的地方积极发挥派驻检察室的职能作用,加强扶贫资金末端环节的管理、申请和方法宣传,充分发动群众开展监督,发现和预防职务犯罪。

  据悉,下一步检察机关将加强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预防监督。积极推动检察机关与扶贫部门在扶贫开发重点市(县、村)或移民搬迁重点项目,共同开展财政扶贫专项资金预防监督工作。强化源头预防,加强对扶贫资金“最后一公里”的监督,健全法律监督网,保障扶贫资金安全落地。

【编辑:陈鸿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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