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的打拐被解救儿童或将纳入收养范围
2016年06月29日 19:12 来源:人民日报 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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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法制办28日公布《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草案规定,要将符合条件的打拐被解救儿童纳入收养范围,若12个月查找不到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被解救儿童可自公安机关出具证明之日起被内地居民收养。(张璁、黄兴华)
【编辑:陈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