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信息

最高法:探索人民陪审员随机抽选新模式

2016年06月30日 19:26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 
最高法:探索人民陪审员随机抽选新模式
    6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情况的中期报告。 中新社记者 杜洋 摄

  新华社北京6月30日电(记者罗沙)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30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一年来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情况时表示,要进一步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协调联动,增进部门间信息共享,破解人民陪审员选任中常住居民信息获取难问题,探索人民陪审员随机抽选新模式。

  “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仍处于不断探索、逐步完善的过程,还面临不少问题和困难。”周强说,认识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平衡现象依然存在。全面实行随机抽选难度较大,群众参审热情有待提升,候选人不愿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比例较高。在我国三大诉讼法未明确区分事实审和法律审的情况下,如何区分事实认定问题和法律适用问题,还有待进一步探索。人民陪审员履职保障机制有待完善。

  周强表示,要进一步完善选任工作,建立居民信息与人民陪审员信息共享机制,探索人民陪审员随机抽选新模式,根据区域分布、人口数量、案件类型、专业特点等因素,探索建立分区域、分类别、分专业等相对灵活的随机抽选方式,进一步发挥专业人员在案件事实认定方面的积极作用。

  此外,要明确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范围,制定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细则;进一步探索完善大合议庭陪审机制,制定大合议庭陪审案件适用范围、庭审程序、评议规则,切实保障合议庭对法律适用问题的合议裁决;强化法官对人民陪审员事实认定的指引责任,明确对人民陪审员事实认定的指引是法官的审判职责,加强对法官的教育培训,提升法官指引人民陪审员审理案件事实问题的能力。

  周强同时表示,要探索建立人民陪审员经费保障和人身安全保障机制,推动建立人民陪审员个人信息、人身安全保障制度,增强人民陪审员履职积极性。改进人民陪审员培训工作,完善人民陪审员奖励、退出制度。推进人民陪审员违法履职与个人诚信系统不良记录对接,理顺人民陪审员履职与司法责任制的关系,增强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权威性。

点击查看专题

点击查看专题

【编辑:陈明】

>国内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