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信息

云南启用新差旅住宿费标准 省级领导每人每天900元

2016年07月11日 11:08 来源:云南日报 参与互动 

  记者日前从省财政厅获悉,经省政府同意,省财政厅近日印发了《关于细化云南省省级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省级机关自2016年6月1日起开始启用新差旅费标准。

  新差旅住宿费标准对省级机关工作人员赴省内、省外出差的住宿费限额标准进行了调整,明确了出差住宿费在出差目的地限额标准以内开支。其中,赴省内出差的,省级领导每人每天900元,厅局级干部每人每天480元,其他人员区分一类地区为每人每天380元,二类地区为每人每天330元。一类地区包括昆明市、大理州、丽江市、迪庆州、西双版纳州;二类地区包括昭通市、曲靖市、玉溪市、红河州、文山州、普洱市、楚雄州、保山市、德宏州、怒江州、临沧市。赴省外出差的,按照财政部公布的中央单位工作人员出差的住宿费限额标准执行,部分省(区)的市(区)按季节执行旺淡季浮动标准。

  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指出,新差旅住宿费标准的启用,进一步提高了差旅住宿费标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推进了全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建设。

  记者 张子卓(云南日报)

【编辑:高辰】

>国内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