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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各省辖市立治污“军令状” 上半年两市倒数第一

2016年07月15日 12:3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资料图:雾霾笼罩着的郑州高架桥,能见度低,车辆行驶缓慢。 周小云 摄  

  中新网郑州7月15日电(记者 齐永)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日前打响,18个省辖市和10个省直管县(市)的行政一把手与河南省政府签订了被称为“军令状”的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责任书。上半年,河南全省中18个地市中,郑州、商丘两地市的优良天数并列排倒数第一。

  据了解,目标责任书明确了今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上半年的治理情况和下半年必须完成PM10、PM2.5和优良天数的具体指标,同时要求按照规定期限完成7个专项整治方案中下派的任务。

  今年上半年,多个市地的PM2.5平均浓度都少于年度目标浓度,PM10平均浓度均超过了年度目标浓度。在优良天数完成情况上,部分市地上半年的优良天数没有超过70天。其中郑州仅有61天,在全省各市地并列排倒数第一。另一个排倒数第一的是商丘,也是61天。两个城市的年度优良天数均是不低于195天,而两市上半年的优良天数均不到年度目标的三分之一。

  记者了解到,按照《河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攻坚实施方案》规定的时限和标准,今年7月底前,各市地需按照重污染天气响应级别,编制企业限产、停产和工地停工、机动车限行、道路扬尘控制等应急减排清单,并上报省环保厅及省直相关部门备案。

  今年9月底前,各市地实行与京津冀统一的重污染天气预警标准,将新修订的政府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各部门实施方案和相关企业操作方案报省环保厅及省直相关部门备案。

  根据责任目标书,各地需要在今年10月底前,取缔建成区内所有劣质散煤销售点,同时完成省政府下达给各地的老旧车和黄标车淘汰任务。在“三秋季节”,各市均需做到秸秆焚烧现象基本消除,实现“零火点”。

  根据《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考核办法(试行)》,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下降比例作为考核指标。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及相关省直部门和连续5次排名后10位的其他县(市),实施“一票否决”,由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同组织部门、监察机关等部门约谈市(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暂停该地区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民生项目与节能减排项目除外)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对终期考核不合格的,必要时由省政府领导约谈省辖市、县(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对大气污染严重,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恶化的地方,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当地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成员及其他有关领导成员责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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