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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异地倾倒违背绿色发展理念须猛药去疾

2016年07月22日 22:17 来源:新华社 参与互动 

  新华社南京7月22日新媒体专电(记者赵久龙)最近,以邻为壑异地倾倒垃圾事件频发,先是来自上海的超2万吨垃圾被偷运、倾倒在苏州太湖,又有南通海门市江心沙农场发现数千吨来自上海的垃圾,近日又有媒体报道一艘外地船只非法向广东珠海斗门“母亲河”黄杨河倾倒垃圾,在河岸边形成长约12公里的“垃圾带”,臭不可闻。一时间,垃圾“不当突围”可谓“你方唱罢我登场”,再度引发舆论热议。

  近年来,城市垃圾问题日益凸显,“垃圾围城”通过“上山下乡”衍变为“垃圾围村”。这种转嫁处理成本和环保风险的做法,不仅违法,而且严重违背中央新提出的绿色发展理念,必须下重拳加以治理。

  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要求之一是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在“十三五”开局关口,中央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各地应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坚持绿色富国、绿色惠民,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协同推进人民富裕、国家富强、中国美丽。

  有专家表示,本地环境监督执法乏力的背后,其实是一些地方政府在狭隘的地区观念和“短期政绩观”影响下,为招商引资和税收等“睁只眼闭只眼”,甚至“画地为牢”只管自己的“一亩三分地”,没有真正树立起绿色发展、协同发展的理念,客观上纵容了不良企业非法异地排污。

  城市发展“三分靠建,七分靠管”。当前,垃圾层层转包已形成一条完整的“产业链”,附着在这条黑色利益链上的各个环节皆有利可图,且跨省取证追责难,司法认定上仍存在一定障碍,量刑入罪难度大。环境违法成本低于执法成本,让企业感觉“守法比违法成本更高”。

  “猛药去痼疾,重典除时弊。”环境污染之下,任何地区都难独善其身。惩治异地排污,保护共同家园,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既要有立竿见影的措施,更要有可持续的制度安排,只有调动各方力量,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标本兼治多管齐下,出重拳斩断黑色利益链,新型城镇化建设才能朝着蓝天碧水的目标不断前进。

【编辑:刘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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