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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支招江苏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立法:配备校警 实行“宵禁”

2016年08月25日 18:2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南京8月25日电 (记者 朱晓颖)25日,江苏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立法研讨会在南京举行。来自全国各地的法学专家为江苏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立法支招:配备校园警察,对未成年人实行“宵禁”等。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犯罪与矫正研究所所长吴宗宪教授认为,近年来,部分地方实行的“法制副校长”工作制效果不明显。据他的调查,一些“法制副校长”只是在开学典礼、学校活动中走走过场,其工作方式流于形式,“法制副校长”并未在校园内真正发挥法制教育的作用。

  吴宗宪建议,江苏有条件的地方,可尝试在小学配备兼职的校园警察,将小学划入“片警”的责任区;而在中学阶段,可尝试配备由公安干警担任的专职校园警察。

  理由是,一方面,校园警察可对教师劝导难度较大的学生进行再教育,另一方面,校警还可预防、处置校内和周边发生的犯罪行为。

  他举例说,美国的中学里,类似做法已相当普遍。

  上海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院长姚建龙教授建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上位法已有规定,禁止未成年人夜不归宿,也就是所谓的“宵禁”。但是,对“宵禁”时间段,上位法并未给出。他建议在江苏地方立法时,对此进一步细化。

  他还建议,在地方立法中能够禁止未成年人与帮派成员、犯罪团伙等具备高危险行为人群交往;设立传媒、影视、网络游戏分级制度,对观众、玩家年龄范围给出警示等。

  姚建龙认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还需“关注”家长、建立亲职教育监督制度:如果监护人存在监护失职行为,公安部门可对父母进行强制训诫。这也是一些发达国家已采用的做法。

  当天,北京师范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上海政法学院等高校的专家学者,对江苏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立法进行提议。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蒋宏坤介绍说,江苏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已纳入今年正式立法项目。这部条例,由江苏省人大内司委自主研究起草,他们与省人大法制委、省法制办、共青团省委共同组成了法规起草组。

  该次研讨会,由江苏省人大内司委、共青团省委共同举办。(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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