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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全部办结“环保钦差”转办问题1234件 约谈681人

2016年08月26日 14:0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昆明8月26日电 (缪超)记者26日从云南省环境保护厅获悉,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工作期间共向云南转办群众举报投诉环境问题1234件,截至8月24日云南已全部办结。

  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云南工作期间,共向云南转办群众举报投诉环境问题31批1234件,其中,来电举报1082件,来信举报152件,云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全部移交相关州(市)办理。按照云南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各州(市)加快案件查处和责任追究。

  根据各州(市)核实上报情况统计,截至8月24日,云南对转办的31批1234件已全部办结。

  按行政区分,已办结件数量为:昆明市672件、昭通市80件、曲靖市142件、玉溪市91件、保山市19件、楚雄州30件、红河州49件、文山州21件、普洱市15件、西双版纳州17件、大理州56件、德宏州7件、丽江市5件、怒江州10件、迪庆州11件、临沧市4件,另已办结涉及多个州(市)的5件投诉举报件。

  对查证属实的案件,责令立即改正299家、限期整改216家、立案查处196家、立案侦查4件、刑拘3人、查封扣押3件、限产停产15家、关停取缔73家、约谈681人。

  省、州(市)、县(市、区)三级对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案件查办不力、不认真履职尽责等负有责任的人员进行执纪问责。截至8月24日,共对13个州(市)327名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其中,问责322人、党纪政纪处分5人。

  按问责类型分(部分人员受两种或两种以上问责):诫勉谈话181人、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37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140人、通报批评69人、调整工作岗位2人、停职检查12人。党纪政纪处分5人,分别是党内严重警告2人、行政警告2人、行政记过1人。

  近日,云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通知,安排部署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环境问题办理情况总结工作和办结案件“回头看”工作,要求各州(市)政府把办理是否到位、处理是否依法依规、当地群众是否满意作为“回头看”核查的重点内容,坚决做到案件办理、查处、整改措施落实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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