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两名厅级官员被检方依法决定逮捕
2016年09月30日 18:12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
新华社呼和浩特9月30日电(记者刘懿德)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获悉,日前该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巴彦淖尔市委书记何永林(正厅级)决定逮捕,以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对乌兰察布市委书记王学丰(正厅级)决定逮捕。
目前,这两件案件的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编辑:魏巍】
新华社呼和浩特9月30日电(记者刘懿德)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获悉,日前该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巴彦淖尔市委书记何永林(正厅级)决定逮捕,以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对乌兰察布市委书记王学丰(正厅级)决定逮捕。
目前,这两件案件的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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