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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职业年金基金投资股票等比例上限为30%

2016年10月12日 19:1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10月12日电 12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发布《职业年金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提出,职业年金投资股票、股票基金、混合基金、股票型养老金产品的比例,合计不得高于投资组合委托投资资产净值的30%。

  《办法》明确,职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应当遵循谨慎、分散风险的原则,充分考虑职业年金基金财产的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动性,实行专业化管理。

  《办法》强调,职业年金基金不得直接投资于权证,因投资股票、分离交易可转换债等投资品种而衍生获得的权证,应当在权证上市交易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卖出。

  《办法》指出,受托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可能影响职业年金基金财产安全的,或者经责令改正而不改正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暂停其接收新的职业年金基金管理业务。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受托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以及归集账户开户银行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给职业年金基金财产或者受益人利益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其中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赔偿责任由同级财政承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殷伟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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