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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回应“全国担当河长官员行政级别是否统一”

2016年12月12日 12:2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水利部回应“全国担当河长官员行政级别是否统一”
    12月12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水利部副部长周学文、水利部水资源司司长陈明忠、水利部建设管理督察专员祖雷鸣、环保部水环境管理司司长张波介绍《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中新社记者 张勤 摄

  中新网12月12日电 对于“目前,有的省份最高级别河长是省委书记,有的地方最高级别只是市长”这一情况,水利部副部长周学文12日表示,近期《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对河长的设立、对谁来担任河长作出非常具体和明确的规定。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水利部副部长周学文、环保部副部长赵英民等官员介绍《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有记者问:现在全国河长情况差别比较大,有的省份最高级别河长是省委书记,有的地方最高级别只是市长,这次有没有统一?

  周学文介绍,这次《意见》里对河长的设置做了非常明确的规定。《意见》中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设立总河长,总河长由省委书记或者省长来担任,并且各个省区的行政区域主要河湖要设立河长,河长由省级领导担任。

  同时这些河湖流经的市、县、乡也要分级分段来设立河长,这个河长由同级的负责同志担任,可以是党委负责同志,也可以是政府负责同志,有的是人大、政协的负责同志,都可以,但不能是部门负责的同志来担任。

  周学文指出,这是这次《意见》对河长的设立、对谁来担任河长做了非常具体和明确的规定。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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