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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要求做好就业扶贫工作

2016年12月12日 18:42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 

  新华社北京12月12日电(记者徐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12日发布消息称,人社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出台了《关于切实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要求,通过开发岗位、劳务协作、技能培训等措施,帮助一批未就业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帮助一批已就业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帮助一批贫困家庭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就读技工院校毕业后实现技能就业,带动促进1000万贫困人口脱贫。

  《指导意见》明确,要切实维护已就业贫困劳动力劳动权益,指导督促企业与其依法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发放劳动报酬,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加强职业健康保护。

【编辑: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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