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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出台安全生产巡查制度 工作不力将被约谈

2016年12月23日 20:2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济南12月23日电 (曾洁)记者23日从山东省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山东将把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化,对瞒报、阻挠、诬告、拒不整改等行为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并确定了重点约谈工作机制。

  记者从当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山东省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已于12月9日经由山东省政府同意实施。

  山东省安监局副局长赵卫东在解读《山东省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时表示,安全生产巡查的总体要求是查问题、促整改,包括遏制重特大事故、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强化安全执法力量、推进安全生产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等9个方面的内容。

  赵卫东介绍说,该制度规定每2年对各设区的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全部巡查一遍,每个市巡查时间原则不少于1个月。被巡查地区收到巡查组反馈意见后,应于2个月内将整改和查处情况报送山东省政府安委会审核,对于瞒报、阻挠、诬告、拒不整改等行为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该制度还确定了开展重点约谈工作机制,赵卫东说,巡查组将根据安全生产工作的不同情况对地方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提出明确整改意见,并要求地方政府及时报告落实情况。

  据悉,中国国务院安委会10月确定对包括山东省在内的8个省份开展安全生产驻地巡查,其中国务院安委会第一巡查组在10月16日到11月20日完成了对山东省为期一个多月的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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