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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莹:证券法修订草案应能4月份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2017年03月04日 14:3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社北京3月4日电 (记者 王恩博 刘旭)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大会发言人傅莹4日在北京表示,根据目前的安排,今年4月份证券法修订草案应该能够再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

  傅莹当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作了上述表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数据显示,中国股票市场投资者数量已经超过1亿人。如何保护“散户”利益成为投资者关注焦点。

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首场发布会4日举行,大会发言人傅莹答记者问 <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chinanews.com/' >中新网</a>记者 金硕摄
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首场发布会4日举行,大会发言人傅莹答记者问 中新网记者 金硕摄

  傅莹介绍说,证券法修订草案于2015年4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初次审议,2015年底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现在初审过去快两年,根据目前的安排,今年4月份证券法修订草案应该能够再次提请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

  傅莹直言,证券法的修订关系到中国资本市场法律制度的顶层设计,涉及的问题比较复杂,也关系到投资者权益的保护。特别是2015年中国证券市场的异常波动暴露出一些新问题,需要总结经验教训,重新进行论证。

  她透露,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听取了各方面意见,也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了重新研究,现在对证券法修订草案重新做了修改,“所以4月份提请审议应该是有把握的”。(完)

【编辑:于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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