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河南沁阳警方查实“交警收黑钱” 涉事辅警开除公职

2017年04月05日 22:2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4月5日电 关于网民举报“沁阳交警收黑钱”一事,河南沁阳市公安局官方微博今日晚间发布消息称,已查明系辅警周某某(职工)所为,司机网上反映情况属实。开除周某某公职,对负有领导责任的沁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连某某、中队指导员任某某、同班执勤民警郭某,分别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通报全文如下:

  【警情通报】4月5日,网民“河南安阳57951” 在新浪微博曝光“沁阳交警收黑钱胆大而熟练”帖子后,沁阳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纪委、督察部门进行调查核实。

  现已查明:3月29日15时47分,辅警周某某(职工)在皮庄高速路口拦截一辆途经此处的牌号为豫E31888、挂车号为豫EX888挂的大货车。该车司机侯某某见状将50元(两张20元、一张10元)钱夹到驾驶证内递给辅警周某某,周接过驾驶证,取出驾驶证内的50元钱装进左裤兜,将其车辆放行,周还未按规定开启执法记录仪。该车司机网上反映情况属实。

  为严肃警纪,沁阳市公安局研究决定:开除周某某公职,退还当事司机50元,并向当事人侯先生赔礼道歉;对负有领导责任的沁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连某某、中队指导员任某某、同班执勤民警郭某,分别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同时自今日起,在全市交警系统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规范执法教育整顿活动,组织现身说法、警示教育,坚决杜绝此类违法违纪事件再次发生。

  沁阳市公安局

  二〇一七年四月五日

【编辑:李欢】

>国内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