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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法修订草案二审 提出国家版图意识教育纳入中小学教学

2017年04月24日 17:5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社北京4月24日电 (记者 张蔚然 梁晓辉)测绘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24日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次审议。修订草案二审稿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国家版图意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国家版图意识。“新闻媒体应当开展国家版图意识的宣传。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国家版图意识教育纳入中小学教学内容。”

  同时,为防止在测绘活动中泄露个人信息,修订草案二审稿新增一项规定:地理信息生产、利用单位和互联网地图服务提供者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图为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修订草案)》,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谢经荣作审议结果的报告。<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chinanews.com/'>中新社</a>记者 杜洋 摄
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图为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修订草案)》,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谢经荣作审议结果的报告。中新社记者 杜洋 摄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谢经荣当日在向大会作审议结果报告时表示,有的常委会委员和社会公众提出,测绘活动中涉及个人信息的收集、利用的,应采取措施予以保护,防止泄露个人信息。经研究,法律委员会建议增加上述规定。

  为了对地图编制、出版、展示、登载和互联网地图服务提出规范要求,使全社会能够使用正确表示国家版图的地图,修订草案二审稿增加规定:地图的编制、出版、展示、登载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地图编制标准、地图内容表示、地图审核的规定。互联网地图服务提供者应当使用经依法审核批准的地图,建立地图数据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安全保障措施,加强对互联网地图新增内容的校对,提高服务质量。

  修订草案二审稿还在有关鼓励发展地理信息产业的规定中,增加国家“推广使用安全可信的地理信息技术和设备”的内容,以体现发展地理信息产业是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保证。(完)

【编辑:杨彦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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