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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高空抛物、车窗抛物拟最高罚500元

2017年07月11日 14:33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 

  羊城晚报讯 记者谢颖报道:随地吐痰、抱婴幼儿随地尿尿、高空抛物、车窗抛物……近日,《东莞市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向公众征求意见,未来,东莞拟对上述行为开出50元—500元不等罚单。此外,记者注意到,“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附设的内部厕所在工作时间免费对外开放”也写入了《规定》中。

  高空抛物处罚将有法可依

  记者整理发现,此次《规定》中首提对高空抛物和车窗抛物开罚单。根据规定,从建筑物、机动车内向外抛掷垃圾的,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责令清除,并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记者看到,在取证线索上,《规定》里也提到录音录像视频经审核,可以作为立案线索。据介绍,东莞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环境卫生投诉、举报受理制度,推行数字化服务,公布电话、网站、信箱、电子邮箱和数字化服务平台等投诉、举报途径,及时依法对被投诉、举报行为进行处理,并为投诉、举报人保密。对投诉、举报人要求答复的,应当按规定予以答复。投诉、举报人通过照相机、摄像机、电子眼、录音器材等技术设备采集的音像资料,经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审核,可以作为立案线索。

  这意味着,以后市民如遇上高空抛物,可以通过家中视频监控或者照相机、摄像机等采集音像资料,经审核后可以提供给相关部门作为立案线索。

  鼓励企事业单位“开放”厕所

  记者注意到,“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附设的内部厕所在工作时间免费对外开放”也写入了《规定》中。其实,“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附设的内部厕所在工作时间免费对外开放”在东莞并非首次提及。

  从东莞市的实际情况来看,记者了解到,已有一部分带有公益性质的事业单位的单位厕所对外开放,同时对外开放的还有一些窗口办事部门的单位厕所。

  市民王小姐说起她的经历,有一次爬旗峰山,在公园门口附近的公安派出所警务室,因为小孩尿急,也借到了厕所一用。

  不过,也有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认为,完全开放单位厕所操作起来不太实际,“进进出出都要登记,一般都是保安问明来访哪个部门,如果很多人借用厕所,会造成管理不便。”

【编辑:高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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