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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泉州市检察院基层“攀亲” 构建“亲”“清”检企关系

2017年07月18日 12:2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晋江7月18日电 (牛效礼)“企业家就怕检察院的人找上门来。可,这回不一样了!”拉着福建泉州市检察院纪检组长赵永奇的手,石狮正源水产公司总经理李天培说,你们下基层主动上门和企业“攀亲戚”,真心实意帮企业解决困难和问题,这门“亲戚”我认了。

  18日,在泉州、石狮市两级工商联(总商会)的引荐下,泉州市检察院分别与石狮市鸿峰环保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石狮市锦洋五金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等八家企业结为“亲戚”。

  在整个“认亲”活动中,记者看到,每到一处,泉州市检察院的工作人员都为企业送上法律书籍及专刊,以维护非公企业权益成功案例来解读检察机关保护非公企业的法律法规。现场,还以问卷和座谈等方式,详细了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企业遇到经济纠纷时,你们一般是通过法律解决、协商解决还是托领导找关系?企业在面对职务侵占、挪用公款、商业受贿、泄露商业秘密时,你们采取什么措施加以应对?对政府相关部门行政执法不满意,你们企业该怎样合理表达诉求……”泉州市检察院纪检组长赵永奇说,现实中,一些企业由于“怕”和检察机关打交道,致使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受到委屈不敢说,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知道怎么去维权……这些都阻碍了企业的健康发展。

  为此,泉州市检察院出台了《关于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创业创新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并与泉州市工商联会签《关于加强协作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出实招、动真格,为非公企业做大做强做优增信心。

  “在服务好企业的同时,检察机关又要与企业‘保持距离’,严格把握‘错’与‘罪’的界限,构建‘亲’、‘清’的新型检企关系。”赵永奇表示,在和企业结成“亲戚”后,泉州市检察院将为企业提供精细化、个性化和差异化的法治服务模式。

  赵永奇强调,着重围绕保护产业技术创新和企业品牌建设,建立与公安、工商等执法部门的协作机制;主动对接企业打假自治组织,引导企业运用法律手段维权,根据企业需求为其异地打假提供法律协助;定期发布知识产权保护白皮书,为企业提示风险防范重点,助力企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完)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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