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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成立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

2017年09月27日 21:1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广州9月27日电 (索有为 黄海磊)广东法官权益受到侵害后,今后将有专门的机构给予援助。9月27日,广东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在广州正式成立。41名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及各中级法院法官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省总工会专家、律协代表、法学专家等共同组成的首届广东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将为法官权益提供“保护”。

  根据《广东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章程》规定,法官遇到人格尊严、名誉受到侵害,自己及近亲属人身、财产和住所安全受到侵害,依法独立办案受到妨碍等情形的,可以提出援助请求。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应对法官的援助请求进行调查核实,确实存在侵害法官合法权益的,可对外发表声明,澄清事实真相,消除负面影响;或代为向有关方面反映情况,要求采取保护措施,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或对于不当做法,向有关方面提出建议要求纠正。

  另据了解,法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警察等司法辅助人员在履职过程中遭受不法侵害,提出援助申请的,委员会也将及时予以关注,并积极推动所在法院依法维护司法辅助人员的权益。

  广东省高院院长龚稼立接见了全体委员,广东省高院常务副院长霍敏当选首届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主任。

  霍敏表示,加强法官权益保障,是切实维护司法秩序和保护法官权益的迫切要求,也是激发法官队伍内生动力的客观需要,对构建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颇具意义。他要求,各级法院要落实保障法官权益的主体责任,注重做好司法办案中的风险防控工作,坚决依法惩处严重侵害法官权益的违法行为。(完)

【编辑:左盛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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