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福建中止63名“高考移民”高考报名资格

2017年11月20日 20:16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 

  福建中止63名“高考移民”高考报名资格

  新华社福州11月20日电(记者 陈弘毅)记者20日下午从福建省教育考试院获悉,针对网上一些家长反映的福建“高考移民”问题,福建已经查处并终止了63名钻政策空子的“高考移民”高考报名的资格,下一阶段将在省内进行排查,坚决杜绝“高考移民”现象。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通报称,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事关老百姓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福建省历来高度重视禁止“高考移民”,严防通过非正常学籍迁移、空挂学籍、违规落户、提供虚假学籍证明材料等手段跨省获取高考资格的“高考移民”违规行为。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一些“高考移民”钻起了福建省随迁子女异地高考等相关政策的空子。最近,在福建招生考试部门的严密监控下,福建省已发现有异常情况的省外考生武夷山市224人、罗源县95人、清流县74人、永安市29人、宁化县3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发现武夷山市报名情况出现较大异常,即派人前往该市现场核查,发现上述224人中,除161人为购房落户取得当地户籍外,还有63人为中介伙同个别民办高职院校通过不当手段获取落集体户资格。对于这63人,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已终止其高考报名资格,并报有关部门追究涉事单位、当事人责任。

  该负责人还表示,对于在福建购房落户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否则一律不予报名参加2018年普通高考:一是户籍迁入福建省须满1年及以上(从2017年7月1日计起,下同),二是学籍转入福建省并在福建省高中阶段学校就读须满1年及以上,三是家长具有福建省合法稳定职业、稳定住所、连续社保缴纳须满1年及以上。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已经责成各地招生部门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公安厅相关文件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文件要求者,终止其高考报名资格。同时督促相关县市拉网式排查,坚决杜绝“高考移民”现象。

【编辑:唐云云】

>国内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