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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来中央财政安排生态补偿奖励资金49.99亿元

2017年11月23日 13:5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资料图:新安江。<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chinanews.com/'>中新社</a>记者 钟欣 摄
资料图:新安江。中新社记者 钟欣 摄

  中新网11月23日电 据环境保护部宣传教育司官方微博消息,环保部今日举行11月例行发布会。环境保护部规划财务司负责人尤艳馨指出,2012年以来,中央财政共安排生态补偿奖励资金49.99亿。

  会上有记者问:2016年,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出台了《关于加快建立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指导意见》,请问目前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工作进展如何?下一步有何打算?

  尤艳馨介绍,环保部会同财政部积极的推动建立流域的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主要开展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个是健全跨省的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在新安江、九洲江等五条江河开展试点,二是落实生态保护的补偿奖励资金,2012年以来中央财政共安排生态补偿奖励资金49.99亿,三是扩大流域上下游横向补偿范围,目前已经形成一个初步的方案,同时我们也积极协调推进北京市和河北省建立密云水库上游流域的生态保护的补偿,目前进展很顺利。

  尤艳馨提到,总体来看流域的生态保护补偿工作还是处于起步的阶段,实践当中我们也发现还有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生态保护补偿这个立法还是比较滞后的,标准体系还不完善。二是生态保护补偿的内涵是非常丰富,但是我们现在补偿的方式还是比较单一的。三是生态保护补偿协调,上下游这个利益诉求推介难度非常大的。

  尤艳馨指出,下一步我们主要做三件事,一个就是积极推进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扩大试点范围。二是做好跨界断面的水质监测和绩效评价工作,按照统一的标准规范开展监测和评价,同时完善绩效考核机制,把我们中央的奖补资金安排和绩效挂起钩来。三是完善配套制度和标准体系,根据生态系统的服务价值,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的投入,以及发展的机会成本,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细化补偿的标准和技术规范,完善补偿资金的测算的方法,提高补偿的科学性和公平性,为生态环境保护补偿提供技术支撑。

【编辑:官志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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