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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实现省市县三级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

2017年12月22日 15:3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山西实现省市县三级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
    新闻发布会现场。 宋立超 摄

  中新网太原12月22日电 (记者 宋立超)“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在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方面的作用,有利于不断革除体制机制弊端,更好把各方面的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的效能,提高制度执行的能力和水平。”22日,山西省司法厅厅长薛永辉说。

  当日,薛永辉在山西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对媒体表示,经过将近一年的工作,山西已实现省市县三级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

  此外,目前山西省有178个党政机关设立了公职律师;2017年新增600家国有企业推行了法律顾问制度和公司律师制度;山西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教育、卫生等部门下属的488个事业单位中有427个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占比87.5%。

  “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是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确立的改革任务,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亦对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进一步明确了要求。2016年5月2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意见》。2017年1月22日,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在全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以推动相关工作的开展。

  薛永辉表示,推行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是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重要依托。从山西层面来说,是法治山西建设的重要内容。

  “随着山西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煤炭去产能减产量、资源型经济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的不断深化,各种社会问题可能会更加突出,为应对、防范可能出现的矛盾、风险、挑战,必须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而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就是形成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之一。”薛永辉说。

  据介绍,下一步,山西将推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情况列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探索建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选拔任用、考核管理、评价激励的长效机制,并根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强化监督。(完)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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