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国家文物局:少数县区还没有长城保护员

2017年12月25日 15:52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 

  国家文物局通报长城执法专项督察“回头看”情况 少数县区还没有长城保护员

  新华社北京12月25日电(记者 施雨岑)国家文物局日前发布了长城执法专项督察“回头看”情况的通报。通报指出,长城保护基础工作有待加强,内蒙古、吉林、河南、青海等省(区)长城保护员经费偏低或落实不到位,辽宁有9个县区没有长城保护员。

  据国家文物局督查司副司长岳志勇介绍,2017年,国家文物局部署开展了长城执法专项督察“回头看”,针对2016年长城执法专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再督察。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国家文物局专项督察组对去年得分低于80分的天津、内蒙古、辽宁、吉林、河南、陕西、青海、新疆共8个省(区、市)集中开展实地督察。

  督察结果显示,目前8省(区、市)均未出台省级长城保护地方性法规,辽宁、河南两省未建立长城保护奖励制度,长城保护法规制度有待健全完善。依法将长城段落核定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比例参差不齐,新疆占47.64%、辽宁占6.8%,远低于平均水平,长城保护基础工作有待加强。

  同时,通报指出,8省(区、市)长城认定点段的展示利用率约为0.2%,长城的社会、精神、经济价值有待进一步研究挖掘,展示利用方式与规模有待进一步拓展,长城保护管理与区域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局面尚未形成。

  国家文物局要求,针对实地督察反馈意见和存在的问题短板,各地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具体改进措施,并建立长效机制,把解决当前问题与着眼长远保护利用相结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对整改成效进行客观评估,对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认真总结。

【编辑:高辰】

>国内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