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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医疗机构应保证抗流感病毒药物及时足量供应

2018年01月09日 21:1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卫计委:流感病毒暂未发生变异 抗病毒药物供应充足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月9日电 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消息,国家卫计委今日发布《关于做好2018年流感防治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目前中国处于流感疫情高发季节,医疗机构应当采购足够的抗病毒药物,保证抗病毒药物及时足量供应,对于符合《诊疗方案》的患者要及早使用抗病毒药物,不得因任何理由影响患者使用抗病毒药物。

12月13日,小朋友在医院扎针输液。近日,呼和浩特进入流感高发期,当地多家医院的流感儿童患者增多,医院日接诊量大幅增加。<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chinanews.com/'>中新社</a>记者 刘文华 摄
资料图:流感患儿在医院扎针输液。中新社记者 刘文华 摄

  通知指出,本次流感甲型、乙型流感病毒同时流行,自2017年12月份以来,各地相继进入流感季节性高峰,流感样病例就诊百分比和流感病毒检测阳性率均显著高于既往三年同期水平,重症病例也比往年明显增多,各地医疗机构诊疗压力增大。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流感防治工作,充分认识当前流感疫情防控形势和今年流感疫情特点,提高责任意识,坚持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统筹调配医疗资源,强化工作落实,指导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做好流感防治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要充分发挥流感监测哨点医院和网络实验室作用,进一步加强流感样病例监测与样本报告,密切跟踪流感病毒变异情况,及时指导防控。特别要指导教育部门做好学校、幼儿园儿童入学入托晨午检和缺勤缺课登记报告等防控工作。一旦发现聚集性疫情,要按照防控方案要求,迅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追踪,实验室标本采集和检测,落实病例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等措施,及时有效处置疫情。如疫情引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立即上报,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采取临时性停课等应急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通知强调,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按照《流行性感冒诊疗方案(2018年版)》组织做好流感医疗救治工作。对老年人、儿童、孕妇、有基础性疾病的重点人群等,医疗机构要按照《诊疗方案》要求及时治疗。对重症患者按照“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原则,集中收治到具备条件的医院治疗,医院要对呼吸机、监护仪等重症抢救医疗资源进行统一调配,确保流感重症患者救治需求,要派驻省级专家到医院加强指导。医疗机构应当采购足够的抗病毒药物,保证抗病毒药物及时足量供应,对于符合《诊疗方案》的患者要及早使用抗病毒药物,不得因任何理由影响患者使用抗病毒药物。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为医疗机构采购抗病毒药物提供便利条件。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要求,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做好医患防护。

  此外,在流感医疗救治中要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辩证论治,尽早应用中医药技术方法开展治疗,在重症患者救治中要发挥中西医协同治疗优势,努力提高临床疗效。

  通知提出,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诊疗方案》与相关技术方案要求,组织开展医务人员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流感早期识别、诊断与治疗能力,增强早期使用抗病毒药物意识。要重点培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掌握诊疗知识和工作流程,提高对流感病例的早期识别、早期抗病毒治疗的意识和能力,减少重症的发生。要充分发挥医联体牵头医院的作用,利用驻点培训、现场指导、远程医疗等手段,加大对医联体内下级医疗机构的指导。

  通知还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对流感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短信、微信、微博、公众号、宣传栏、宣传折页、健康教育讲座等形式,向辖区居民宣传流感防治核心信息。要组织动员家庭医生团队,对签约服务对象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引导居民做好自我防护、患病后合理就医。基层医务人员要正确掌握《诊疗方案》,提升早期识别、诊断和治疗能力,切实做好流感患者常规诊疗,对疑似重症患者应当按规范要求,指导和帮助患者及时转诊到有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

  此外,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组织做好流感防治宣传引导和健康教育工作,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主要媒体和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形式,有序宣传预防、救治工作部署,组织相关专家,广泛宣传针对普通人群和重点人群的防治知识,宣传公众自我防护措施。要协调相关部门,制作流感防治健康知识公益广告,通过全媒体渠道播出,注意宣传工作的时度效。

【编辑:于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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