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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保安受贿细节:十万金边眼镜、两万“香火钱”

2018年02月10日 16:30 来源:澎湃新闻 参与互动 

视频:国家统计局原局长王保安受贿超1.53亿元 被判无期  来源:央视新闻

  亿元贪官王保安受贿细节:十万白金边框眼镜、两万“香火钱”

  为了自己的企业能进入央企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公司)战略投资者名单,北京一商人请托时任财政部副部长王保安引荐华融公司董事长。在王保安的引荐下,该商人如愿以偿见到了华融公司董事长。之后,王保安收受该商人送予的价值10万港币白金边框眼镜一副、现金10万元人民币以及2万元“香火钱”。

  近期,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的《马永刚行贿一审刑事判决书》披露了上述案情。

  2016年1月26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国家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王保安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落马前,王保安还参加了国家统计局当天下午举办的中国经济形势通气会。

  落马7个月后,即2016年8月26日,中纪委对国家统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王保安进行“双开”通报。

  上述通报称,王保安毫无政治信仰,长期搞迷信活动,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重大问题上发表违背中央精神的言论,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频繁出入高档酒店及高消费娱乐场所;道德沦丧,大搞权色、钱色交易;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务上的影响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为亲属谋取利益;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收受礼品、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据新华社此前报道,2017年5月31日,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国家统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王保安受贿一案,对被告人王保安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王保安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1994年至2016年,被告人王保安利用担任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秘书,财政部办公厅副主任、综合司司长,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省长助理(挂职),财政部党组成员、部长助理、副部长,国家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利用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彩票销售、贷款申请、项目审批、土地开发以及工作招录、职务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53亿余元。

  在王保安落马的第二天,即2016年1月27日,向王保安行贿的商人马永刚随即被有关办案部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马永刚行贿一审刑事判决书》显示,被告人马永刚,男,1962年4月出生于吉林省扶余市,汉族,大学本科文化,北京永道鼎丰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捕前住香港特别行政区,户籍地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2016年1月27日因涉嫌犯行贿罪被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同年7月21日被刑事拘留,2016年8月6日被执行逮捕。曾羁押于张家口市宣化看守所。

  上述公开一审刑事判决书还显示,经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为帮助北京惠某公司进入华融公司战略投资者名单,被告人马永刚找到时任财政部副部长的王保安(已判决),希望王保安将其引荐给时任华融公司董事长赖某。经王保安联系,马永刚等人见到了赖某。为了感谢王保安的引荐帮忙,马永刚分三次给予王保安财物总价值为205548.5元。

  上述三次行贿事实具体是:2014年9月,在王保安香港开会期间,马永刚在香港中环IFC商场的柏林眼镜店,花费港币107500元为王保安购买白金边框眼镜一副,经当日人民币与港币汇率换算,价值人民币85548.5元;2015年2月,马永刚在北京金融街新荣记餐厅请王保安吃饭,饭后送给王保安人民币10万元;2015年6月,马永刚陪同王保安在五台山拜佛,期间送给王保安人民币2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中纪委对王保安进行“双开”的通报中提到“王保安毫无政治信仰,长期搞迷信活动”。上述公开判决书中亦显示,王保安在调任国家统计局不久后,便在商人的陪同下到五台山拜佛并接受贿赂。公开简历信息显示,2015年4月,时任财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的王保安升任国家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5年6月份的一个周六,我、王保安、曹某1等人去五台山烧香,在进庙之前将事先准备好的2万元现金作为香火钱送给了王保安。”马永刚在供述中说到。

  此外,王保安的证言也提到,2015年夏天,其和马永刚等人去五台山烧香拜佛时,马永刚送给其2万元香火钱。

  不过,由于马永刚公司的资质和品牌等原因,马永刚旗下的公司并未成功进入华融公司战略投资者名单。

  上述公开一审刑事判决书中华融公司董事长赖某的证言称,2014年华融公司向全球公开招募战略投资者,期间通过王保安的引荐,其与马永刚等人见面;马永刚表示希望北京惠某公司单独参与华融引战,但因北京惠某公司资质和品牌的原因,其没有答应。

  此外,上述公开一审刑事判决书中的两份说明显示,2014年华融公司增资扩股引入的7家战略投资者中并不包括北京惠某公司。财政部负责制定华融公司资产处置、税收和财物管理等制度办法,而且在华融改制后,持有63.36%的股权,为华融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马永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其行为构成行贿罪。鉴于马永刚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认罪悔罪态度好,系初犯的量刑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

  2017年8月15日,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马永刚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十五万元人民币。(判决执行以前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6年7月21日起至2017年8月24日止。)

【编辑:李雨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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