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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谈家禽H7N9防治:到2020年全国要总体稳定控制

2018年03月09日 16:2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3月9日电 据农业部网站消息,近日,农业部印发了《全国家禽H7N9流感防治指导意见(2018—2020年)》(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农业部兽医局负责人表示,《指导意见》分析了当前家禽H7N9流感的防治形势,明确了防治目标、防治思路,阐明了主要防治措施和保障措施。《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国总体达到稳定控制标准,父母代以上种禽场、具备条件的地区及规模化养禽场(小区)达到免疫无疫或非免疫无疫标准。

资料图:等待售卖的鸡笼里的鸡。<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chinanews.com/'>中新社</a>记者 李进红 摄
资料图:等待售卖的鸡笼里的鸡。中新社记者 李进红 摄

  农业部兽医局负责人称,《指导意见》明确,家禽H7N9流感防治要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采取强制免疫与扑杀相结合的综合防治策略,同时要提升家禽养殖经营场所防疫水平,推进养禽业转型升级,构建长效防治机制。《指导意见》对近年来陆续实施的家禽H7N9流感防治措施进行了系统梳理,并根据当前形势进行了调整,进一步明确了强制免疫、检疫监管、活禽市场管理等措施及要求。

  农业部兽医局负责人指出,《指导意见》明确国家对家禽H7N9流感实施强制免疫,这也是当前家禽H7N9流感防治的关键措施。在实施免疫工作时,应重点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规范开展免疫。国家年度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是各地兽医部门和动物防疫主体开展免疫工作的基本遵循,各地要严格按照要求制定实施方案,规范开展免疫工作。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各地兽医部门和动物防疫主体不得招标采购、选购国家规定之外的疫苗开展免疫。要切实做到应免尽免,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

  二是落实防疫主体责任。目前各地正在积极推进落实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制度,要充分利用这一有利契机,鼓励养殖场自主开展免疫,落实防疫主体责任。开展非免疫无禽流感建设的养殖场以及按照进口方要求不开展免疫的出口企业,报省级兽医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不实施免疫。

  三是做好疫苗质量监管。兽医部门要继续加强疫苗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监管,指导做好免疫效果监测评价,确保疫苗质量和免疫效果。

  此外,农业部兽医局负责人表示,做好家禽H7N9流感防治工作,必须坚持实施综合防治策略,除免疫和移动监管外,应着力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继续强化H7N9监测工作。对非免疫禽群以血清学监测为主,免疫禽群和免疫背景不详的禽群以病原学监测为主。同时加大对活禽市场、养禽场、屠宰场等高风险场所的监测力度,阳性样品应及时送国家禽流感参考实验室做进一步分析研究。

  二是配合做好活禽市场管理。以往的经验表明,活禽市场管理对于H7N9流感防治至关重要,各地兽医部门要按分工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活禽市场管理,推动落实“1110”制度,即一日一清洗、一周一消毒、一月一休市、过夜零存栏。

  三是强化应急处置。经国家禽流感参考实验室或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检测为H7N9流感病原学阳性的,应对病原学阳性禽群进行扑杀和无害化处理;确诊为高致病性H7N9流感的,应对病原学阳性场点的所有禽只进行扑杀和无害化处理,并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扑杀范围。通俗地讲,就是“检出病原学阳性,扑杀全群;检出高致病性病原,至少扑杀全场,根据评估结果还可扩大范围”。此外,辖区内出现人感染病例的,各地兽医部门要配合卫生计生部门,开展禽间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

  四是提升养禽场所动物防疫水平。家禽养殖场(户)要按照要求主动报告跨省调入活禽情况,积极改进养殖方式,完善生物安全防护措施,做好风险防范。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和养殖场开展区域化管理和净化工作。

  而作为消费者应该注意什么?对此,农业部兽医局负责人称,所有流感病毒普遍对热敏感,高温可杀灭病毒,食用煮熟煮透的禽肉产品不会导致感染。消费者要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科学理性消费禽类产品。从正规市场、超市、商店购买经检疫合格的禽类和禽类产品,可放心食用。同时,建议消费者养成科学的消费习惯,活禽市场的禽类来源广泛、人禽流动频繁、不同品种禽类混笼销售,呼吁消费者支持配合做好活禽市场规范管理,防范人感染风险。

【编辑:陈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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