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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自信从哪来?代表说“保护”谈“传承”

2018年03月10日 15:3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两会综述)文化自信从哪来?代表说“保护”谈“传承”

  中新社北京3月10日电 (记者 罗钦文)“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中共十九大报告和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彰显文化自信的这一表述,成为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们聚焦的热题之一。

3月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开幕。<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chinanews.com/'>中新社</a>记者 杜洋 摄
3月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开幕。中新社记者 杜洋 摄

  文化自信从哪来?

  曾两度获得中国戏剧梅花奖的全国人大代表、梨园戏国家级非遗传承人曾静萍表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要挖掘其内涵和价值,融入生活,与时俱进,创新发展,“就会有感情、珍惜它,自发传播传承,有一种自豪感。”

  见证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从呼吁抢救到国家全面扶持传承的历程,她感言“看到了希望”。她说,“非遗”传承已经到了一个很好的时代。

  完善古民居保护立法

  全国人大代表吴金笔说,近年来,各级财政逐步加大文物保护投入,中央财政文物保护资金投入年增幅40%以上。

  来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海上丝绸之路”重要起点福建泉州的这位代表也注意到,古民居由于所有权人未能有效履行保护义务而损毁,已成各地普遍存在的问题。不少古城、古寨、古村落都遭受难以挽回的损失;而政府在尊重所有权人物权和抢救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之间,陷入两难境地。

  “古民居不仅是私人财产,更是人类社会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不可再生、难以复制。”吴金笔提出了“完善古民居保护立法和加大资金扶持力度”的建议。

  他认为,应在顶层设计中妥善处理保护私人物权和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关系,进一步细化规定所有权人使用、修缮和维护古民居的要求,明确法律责任;进一步明确在所有权人未能有效履行保护义务、古民居有损毁危险时,政府可采取一定强制措施,有效改变协商困难、损毁风险增加的被动局面。

资料图:妈祖石像。<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chinanews.com/'>中新社</a>记者 吕明 摄
资料图:妈祖石像。中新社记者 吕明 摄

  设立国家级妈祖文化生态保护区

  来自“妈祖故乡”福建莆田的全国人大代表曾云英尤为关切妈祖文化的传承与弘扬。

  2006年,妈祖祭典被列为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2009年,“妈祖信俗”被联合国科教文组织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成为全世界共同的精神财富。而作为妈祖文化发祥地,莆田湄洲岛是“妈祖信俗”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地,也是“海上丝绸之路”史迹地。

  “把湄洲岛保护好就是为更好地传承妈祖文化。”曾云英建议,参照设立闽南文化、徽州文化、羌族文化等18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做法,批准设立国家级妈祖文化生态保护区,提高妈祖文化保护和传承水平,让妈祖文化进一步走向世界。

  加快红色文化保护开发

  福建龙岩、三明等地红色文化遗存资源丰富。为让红色基因和历史文脉延续、传承,全国人大代表、三明市市长余红胜建议,加大红色文化遗址保护的规划和资金扶持。

  全国人大代表章联生则把目光投向“中央红色交通线的保护开发”。他认为,“中央红色交通线”是原中央苏区生存发展壮大的保障线、生命线和指挥线,在全国红色革命旧址中具有独特性和唯一性,应加快统筹规划、挖掘提升和保护开发,打造全国有影响的红色旅游景区。

  “闽西加快发展,就是要把红色优势进一步发挥好。”全国人大代表、龙岩市市长林兴禄也建议,加大扶持红色文化产业的发展,将红色文化与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相结合,推进红色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完)

【编辑: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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