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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解读《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视听节目传播秩序的通知》

2018年03月24日 04:33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参与互动 

  总局发展研究中心发文解读《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视听节目传播秩序的通知》

  广电总局“特急”通知特别在哪儿?

  本报讯 (记者 祖薇) 3月22日,国家广电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视听节目传播秩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份“特急”通知引起各方解读,有人揣测“坚决禁止非法抓取、剪拼改编视听节目的行为”可能主要针对“鬼畜视频”,而“加强对各类节目接受冠名、赞助的管理”,对应的可能是今年春节期间,火山、抖音短视频冠名卫视春晚临时被撤事件。更有甚者解读这条通知将使“B站、快手、抖音、西瓜视频、梨视频等视频网站受到影响”。昨日,国家广电总局广播电视发展研究中心微信公号发布文章《网络视听节目新规,怎样理解更靠谱?》作出官方解读。

  “坚决禁止非法抓取、剪拼改编视听节目的行为”,是大家关注的焦点。不过文章认为,《通知》并非如网上某些文章所言——“禁止改编视听节目”,而是给出了明确清晰的界定,即“不给存在导向问题、版权问题、内容问题的剪拼改编视听节目提供传播渠道”。

  文章认为广电总局的《通知》中,可以发现至少三个清晰的政策信号:一是版权要合法合规。《通知》中“非法抓取、剪拼改编”中“非法”二字,“擅自截取拼接”中的“擅自”二字,强调的就是在视听节目内容的传播过程中,必须遵循《著作权法》相关规定,抓取及二次创作等行为必须获得法定授权。

  二是内容要健康向上。比如,有些二次创作的视频,内容庸俗、低俗、媚俗,甚至恶搞经典影视作品;再比如,引起强烈公愤的儿童“邪典”视频,通过二次剪辑“创作”经典动画作品,传播血腥、暴力、色情,毒害青少年。

  三是一如既往支持鼓励走正道的创新创意。文章认为,“一方面及时规范非法抓取、剪拼改编视听节目的市场乱象,另一方面是一如既往鼓励和支持合法合规的网络视听节目业态创新。”

【编辑: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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