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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僧人称宗教信仰自由受法律保护

2018年04月04日 12:0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西藏僧人称宗教信仰自由受法律保护
    4月3日,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中国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和实践》白皮书,拉萨市政协副主席、大昭寺僧人拉巴就此表示,作为新时代的出家人,西藏僧尼充分享有受法律保护的宗教信仰自由。中新社记者 何蓬磊 摄
  中新社拉萨4月4日电 (赵延 赵朗 江飞波)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3日发布《中国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和实践》白皮书,拉萨市政协副主席、大昭寺僧人拉巴4日就此表示,作为新时代的出家人,西藏僧尼充分享有受法律保护的宗教信仰自由,不仅如此,亦享有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待遇,为此他认为,僧人应“出家不忘爱国,修行不忘济世”。

  年过五旬的拉巴17岁在大昭寺出家,他表示,从最初的学佛修行到如今成为政协委员,社会参与度不断提高,这样的身份给了他为西藏宗教界传递声音的机会。

  拉巴介绍,西藏各个寺庙僧人可以辨经自由探讨佛经教义,修行环境自由。

  拉巴表示,作为新时代的僧人也应选择性地学习新事物,紧跟时代步伐,更好地适应当代社会,服务信众,造福社会和国家。

  登增元丁是西藏昌都藏传佛教第一大寺庙——强巴林寺的一名“90后”僧人,他于2009年秉承着弘法利生的誓愿入寺。他告诉记者:“修行之外也参与公益活动,同时利用互联网向信仰佛教的人们进行宗教文化知识的普及。这些都得到了寺里的支持与肯定。我认为,这些活动的顺利开展,是我宗教信仰自由与作为教职人员合法权益得到保障的表现。”

  登增元丁还说,2014年至2017年,他多次前往内地学习,与汉藏各族优秀的出家众、在家众进行交流。

  2013年以来,西藏对强巴林寺古建筑本体及杜康大殿、护法神殿、印经院三处古建筑等相继进行维修。登增元丁说:“如今,不仅僧人们学习修行的环境焕然一新,也令寺内大量的文物和古建筑得到了保护与修缮。”

  西藏近年来不断落实利寺惠僧政策。最新资料显示,西藏在45座百人以上寺庙实施了修建养老院的政策,2011年至2017年累计核拨人民币7500万元人民币寺庙维修补助资金,有效解决了寺庙危房。另外,西藏全区僧尼享受医疗保险、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保障待遇。(完)

【编辑:翟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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