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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全面启动

2018年04月11日 15:0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江苏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全面启动
    11日,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就江苏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进展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江苏省环保厅供图

  中新网南京4月11日电 (记者 朱晓颖)江苏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办公室主任孔福生11日在南京表示,江苏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全面启动。

  当日,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就江苏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进展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期间,孔福生作出上述表示。

  孔福生介绍说,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将为建立江苏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动态信息数据库,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为江苏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工作以及生态环保大数据建设提供基础数据。

  中国于2007年开展了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同年10月9日颁布《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规定每十年进行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所取得的成果在近十年的环境保护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经过十年的发展,中国工业经济和社会人口结构,以及污染源的类型、分布、规模,污染物的产生量、排放量等都发生了巨大变化,因此亟需对污染源重新进行一次系统性的调查。

  2016年10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决定于2017年至2019年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2018年4月,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江苏省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标志着江苏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全面启动。

  孔福生表示,此次普查标准时点为201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7年度资料。进度日程为:2017年完成前期准备、启动清查,2018年完成全面普查,2019年完成成果与发布。

  普查对象与范围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

  在江苏的普查内容中,除国家规定的内容外,增加了“对实施排污许可管理申报信息进行核验和对涉及8类392种风险物质的工业行业产业活动单位进行风险污染源调查”两项的内容。

  本次江苏的普查内容中,还增加了不少民众关心的环境指标,例如对黑臭水体的普查内容中增加了总磷、总氮等指标,对大气的普查内容中增加了重金属等指标。

  截至今年3月底,江苏所有13个设区市、96个县(市、区)人民政府都成立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环保部门也相应成立了普查工作办公室。此外,16个工业集聚区也成立了普查机构。全省普查机构达112个。(完)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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