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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法律战

2018年06月28日 08:57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 


  编者按 

  两千多年前,秦孝公向商鞅提出“法令以当时立之者,明旦欲使天下之吏民,皆明知而用之如一而无私,奈何?”,这一古代谈法治的经典话语,被称为“孝公难题”。其中包涵了官与民都要树立法治信仰和法治思维,知法、懂法、守法,使法律成为人们想问题、解决问题的重要工具,时至今日依然具有重要启迪意义。

  江苏省司法厅按照中央、司法部和江苏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按照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重要部署,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中,紧扣服务政府、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三项重点,汇聚全系统资源主动作为、精准施策,通过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法律战”,不仅找准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还瞄准了法律服务行业补短板、促发展的时代要求,推动法律服务资源向风险高发领域集聚,成为司法行政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典型,值得学习借鉴。

  □ 本报记者   丁国锋  

  □ 本报通讯员 张全连

  “如果没有律师及时排除风险点,斩断经营风险障碍,我们企业很难起死回生。”6月14日,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川姜镇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人郑平面对记者采访,对律师及时出手帮助企业重整连连称赞,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6年前楼市一度火爆,郑平所在公司计划分三期开发所获得的77亩土地,谁料两年后公司资金链出现断裂,工程被迫停工,引发了农民工集中讨薪,2016年11月法院裁定受理了该公司破产重整申请。担任破产管理人的江苏友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在律师金建国带领下进场清产核资,

  并参与维稳息访。经过长达1年的博弈,先后攻克了多重难题,通过制定和实施重整计划,化解了约8.28亿元的债务危机,1000多户购房人如愿得房。

  “这是全系统上下发挥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职能作用,用法律之手合力‘围猎’风险点,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法律战’的一个典型案例。”江苏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柳玉祥就此案例点评认为,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法律战”,要汇聚全系统资源,聚焦民间非法集资风险、政府性债务风险、企业经营风险、房地产市场波动风险等重点领域,推动法律服务资源向风险高发领域集聚,为全省高质量发展创造优质的法治环境。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是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的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的首要任务,江苏司法行政机关如何充分认识其意义并认真贯彻落实,并且真正发挥职能优势积极作为?记者对此进行了深入采访。

  防范企业经营风险实战有实招

  在南通著名的狼山风景区沿着长江岸线溯江而上数里,紧贴着繁忙的长江主航道水域,南通中远川崎船舶有限公司巨型船坞内,各项造船作业正有条不紊进行中。经过数次金融危机的洗礼,这个年生产能力超过200万载重吨的大型造船企业依然保持了平稳发展的态势。

  记者采访了解到,中远川崎公司早在2004年就成立了公司律师法律事务部,“企业自成立起,风险就如影随形。”公司律师事务部主任张照介绍说,通过发挥公司律师在规范公司治理、内部法律监督、经营风险防范等方面重要作用,企业构筑了以公司律师为主导的内部法律风险管理体系,牢牢掌握了防控风险的主动权。

  “作为公司律师,不能奢望有惊天动地的业绩,不靠诉讼案件扬名立万,唯有沉下心来打基础,做好日常风险防控,防患于未然,才能保障企业稳步发展。”张照介绍说,公司律师团队早已实现了从经营管理“配角”向“主角”的转变,不仅参与了公司基本制度和管理流程的构建,还在实践中通过监控关键流程和关键风险点,及时识别、评估风险发生的概率,提出消除风险措施,从流程上将风险置于可控范围。

  在公司律师参与下,中远川崎公司无论是安全、质量,还是经营采购等各部门都有相应的风险应急预案,按照既定方案从源头消除各种经营风险,企业至今已创下了连续21年无诉讼纪录。

  改变企业、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边缘”“虚化”状况,将法律事务融入依法经营、依法行政全过程,形成从风险防范到处置的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链条,推动风险防范从“事后救济”向“事前预防”转变,是法律服务全面介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第一步。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工作要求,我们先后举行了企业家、法律服务者、司法局长三个专题讨论,并按照司法厅‘底数清、情况明,落点小、措施实,抓统筹、聚资源’的要求,出台了司法行政优化服务、改革创新30项举措和服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15项举措,确保实战有实招。”南通市司法局局长缪平介绍道。

  今年以来,南通市司法局先后针对中远川崎等“5215”大型企业,指导和帮助公司律师事务部在规范治理、风险防范等方面形成完备法治体系,还针对中小型企业探索建立了中小企业法律服务联盟和法律服务中心。

  为了构建“政府面”区域发展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南通市司法局还通过与海安市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协助建立了投融资、PPP项目和政府债务等风险评估预警体系和整体防控解决方案,并通过落实金融监管领域“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为重点,在全市建立了服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法治宣传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公安、银行、金融等部门责任,构建了“社会面”金融理财法律风险防控体系。

  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化解争议

  前不久,南通最大的创新型民营企业中天科技集团在顾问律师周军、喻显梅的努力下,精准把握了提前终止合同中的情势变更原则,他们多次前往山东协调,通过法院调解妥善化解了一起300万余元物流纠纷索赔案。

  “在法律顾问的帮助下,公司已经建立了覆盖企业上市、股权治理、投资融资等全产业链金融风险防控体系,这个案件是外部法律顾问和公司内部法务人员经过紧密合作化解法律风险的最新案例。”中天科技集团销售管理公司法务经理简文桃介绍说。

  “打好防范重大风险法律战,既需要加强专业人才培养,提高法律服务行业整体服务能力,还需要通过政府搭台,行业指导,推动企业增强主责主业意识,补齐法律风险防控的短板,不断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防范化解风险的意识。”江苏省司法厅副厅长万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强调。

  为了推动守法诚信企业建设,江苏省司法厅一方面坚持抓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帮助大小企业完善以总法律顾问制度为核心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一方面特别注重发挥公证的预防性司法作用,通过拓展强制执行公证金融服务,倒逼债务人及时偿还借贷,提升债权实现效率,防止连环债务等风险发生。

  江苏省司法厅还联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政府金融办等六部门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服务金融风险防控的实施意见》,推动综合运用公证证明、提存、保管等多种手段防范风险。

  与此同时,江苏省律师协会、公证协会先后通过行业指导,强化律师、公证员依法执业意识,突出紧扣服务政府、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三项重点,主动作为、精准施策,并要求律师在全面参与项目实施方案制定、合同审查,依法明确权利义务等边界,从源头上防控风险发生同时,在代理案件中坚决防止被不法分子利用、为违法犯罪行为背书。要求公证机构和公证员严禁办理非金融机构融资合同、不动产处分全项委托、具有担保性质的委托公证等事项,提升风险防范意识,增强风险防范敏感性。

  推动四方面下功夫打赢攻坚战

  最近江苏首次提出建立“全生命周期”法治服务体系,旨在通过构建风险防范的综合治理、共同响应机制,拓展金融法律业务市场,加快全省法律服务业快速发展。

  6月15日,江苏省司法厅在南通市召开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推进会,部署开展以“防风险、促转型、护发展”为主题的“法企同行·风险防控”专项活动,组建以律师协会、公证协会会长、副会长、专业委员会主任等为成员的专业性法律服务团队,深入企业开展“法律体检”。其中将推广南通建立中小企业法律服务联盟、以“嵌入式”在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增设法律服务站点等做法,并通过加强与互联网法律服务企业合作,发挥互联网法律服务普惠、便捷、集约优势,为企业提供在线智能回答、风险实时测评等服务,帮助企业及时发现、排除法律风险。

  “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法律战’的各项措施落实,必须在立足司法行政职能,重点在法律自觉、法律预防、法律服务、法律保障四个方面下功夫。”柳玉祥认为,让“纸上的法”变成“现实的法”,推动解决好金融风险领域法治实践的“孝公难题”,要抓住政府、企业、公民三个层面,严格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办事,培育风险意识,增强法律自觉。

  江苏省司法厅要求切实履行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明确金融风险防范法治宣传重点单位责任清单,与执法效果、执法责任实现紧密绑定,使普法任务和责任更加明确具体,并将组织实施防范金融风险普法教育纳入法治政府考核内容,推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职责规定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意见,推动各级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

  为加强组织领导,江苏省司法厅专门在厅律管处设立了服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指导办公室,负责专项行动统筹协调、信息汇总和督促检查,并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项行动列为年度绩效考核项目。要求各地尽快成立领导小组和专项工作组,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相关领导具体负责、职能部门抓好落实的工作格局,建立工作督查机制,确保专项行动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编辑: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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