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湖南检察机关依法对汤新华提起公诉

2018年06月28日 10:35 来源:检察日报 参与互动 

  本报北京6月27日电(记者史兆琨)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6月25日,湖南省委统战部原副部长、省工商联原党组书记汤新华(正厅级)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经湖南省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湘潭市检察院向湘潭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汤新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汤新华,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湘潭市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汤新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单独或者伙同他人共同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特别巨大,不能说明来源,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编辑:周阳】

>国内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