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不住的顶包
6月4日和5日,河南省杞县检察院以李贵涉嫌包庇罪、郭强涉嫌交通肇事罪分别向法院提起公诉。
公安机关最初移送审查起诉中,李贵是交通肇事罪嫌疑人。案卷显示,2018年1月23日15时33分,李贵驾驶郭强的小型轿车,将停留在公路北侧的人力三轮车和被害人王某撞倒后驾车逃逸,后王某经抢救无效死亡。李贵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阅卷后,承办检察官江腾蛟对李贵进行提讯。李贵的供述和在侦查机关一致,承认了全部事实,没有作任何辩解。但江检察官梳理证据发现,李贵是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除了其本人的言词证据外,无其他证据能够证明驾驶车辆肇事逃逸行为系李贵所为。尤其是李贵急于认罪,缺乏耐心,让检察官感到有些反常。
“我有精神病,我仇恨社会,这个事故就是我驾车发生的,啥也别问了。我认罪!”再次提讯时,李贵更加不耐烦地吼叫。
“李贵,我是第二次提讯你了。希望你能够如实交代问题。”江腾蛟问。
“人是我开车撞死的,求你们别再问啦!”李贵一口咬定。
“你40多岁了,上有老、下有小,撞死人逃逸是大事,被判了刑,你的孩子咋办?老人咋生活?你认真想过没有?”江腾蛟耐心地说。
听了检察官的话,李贵犹豫了,低下了头,思考了许久:“这个事故确实不是我造成的,在公安局说的话,是郭强的二哥教我的。”
原来,2018年1月23日,李贵和郭强一起喝酒。酒局结束后,郭强开车载着李贵出去玩,结果撞了人,此时,郭强正在缓刑考验期内,因害怕被加重刑罚,郭强选择了逃逸,后郭强的二哥找到李贵,让他为郭强“顶包”,并称已经和被害人家属和解了,进去后一周就能出来。出于义气,李贵到交警队“自首”。在接受公安机关讯问时,李贵不仅承认是自己开的车,还谎称郭强中途下了车。
2018年4月11日,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郭强抓获。
“你认识李贵吗?”郭强听这么一问,就全明白了,低下了头。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孟红梅 陶永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