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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体制改革,为铲除“保护伞”添利刃

2018年06月29日 11:35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参与互动 

  监察体制改革,为铲除“保护伞”添利刃

  打掉涉恶“保车”团伙6个,查处充当“保护伞”的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122人,其中11人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重拳出击,整治“疯狂大货车”,深挖细查背后“保护伞”,去除了当地广大市民的一块“心病”。

  由哈尔滨市纪委监委牵头成立专案组,自去年年底以来开展的扫黑除恶、整治“疯狂大货车”,深挖背后“保护伞”专项行动,是对党中央部署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具体落实。人民群众是黑恶势力最直接的受害者,也是扫黑除恶成效的最深刻感受者。哈尔滨正是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抓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做起,坚持一查到底、除恶务尽,用坚决的行动赢得了群众的信任。

  扫黑除恶要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这是中央的明确要求,也是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点所在。在哈尔滨,之所以曾经一个时期“疯狂大货车”横冲直撞、肆无忌惮,关键就在于有一顶又一顶的“保护伞”罩着——哈尔滨市交警支队部分警员,或滥用职权“开绿灯”,或泄露秘密“卖人情”,或组团违规“轻处罚”,或干预执法“打招呼”,或插手工程“谋私利”,或源头放水“搞变通”,等等,搞得乌烟瘴气。正是对于背后“保护伞”的绝不放过,才铲除了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让“疯狂大货车”无路可走。

  监察体制改革后,纪委监委合署办公,纪检监察机关既执纪又执法,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双重职责,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补上了行政监察范围过窄的短板,有利于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哈尔滨此次专项行动打掉的122顶“保护伞”,既有党员干部,也有普通民警,可以说是将监察体制改革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一个生动写照,取得了良好的政治、纪法和社会效果。

  从查处的结果看,“疯狂大货车”问题的存在不是一天两天,为“保车”团伙充当“保护伞”的干部也不是一个两个,而是一百多个。这再次说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监督这个基本职责履行好,在加强日常管理监督上下功夫,在“治未病”上积极作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督促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严防权力“出轨越界”。(本报记者 田国垒)

【编辑:董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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