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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海洋督察组向广东反馈围填海专项督察情况

2018年07月03日 22:4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社北京7月3日电 (记者 阮煜琳)中国自然资源部3日消息,国家海洋督察组向广东反馈例行督察和围填海专项督察情况。

  2017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国家海洋督察组第五组对广东省开展了围填海专项督察和例行督察。经国务院批准,督察组于7月2日向广东省政府进行反馈。

  督察指出,广东省海洋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随着实体经济转型升级和高速发展,沿海经济社会发展与海洋环境资源承载能力之间的矛盾依然突出,海洋生态环境现状与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仍有差距。

  一是围填海项目审批不规范、监管不到位。广州、深圳等市填海成陆后空置严重。2012年以来,全省查处未批先填的违法案件281宗,确认违法面积1627.42公顷,其中,政府主导违法填海面积1528公顷,占比93.93%。广州市龙穴岛2014年已填海成陆416公顷,空置率69.7%。深圳市大铲湾港区项目2007年完成填海,436.14公顷陆域长达10年没有项目落地,长期闲置。2002年以来,全省实际填海成陆14027.84公顷,空置2429.11公顷,空置率17.32%。

  二是围填海执法监管不力。个别违法填海查处不及时、行政执法乱作为。珠海市2014年1月发现横琴深井湾北岸临时码头项目非法填海,直至2017年9月才立案查处。

  三是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突出。入海排污口摸排清理工作滞后,底数不清,部分排污口存在超标排放现象。部分海域陆源污染治理形势严峻。受陆源污染物排海影响,全省近岸仍有12%的海域为劣四类水质,主要分布在珠江口、汕头港、湛江港等近岸海域。

  督察要求,广东省各级政府要实施最严格的围填海管控制度,分期分批拆除违法且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围海。实施流域环境和近岸海域综合治理,开展入海河流综合整治,切实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完)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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